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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下我,又偷渡到港市揾份黑工,凭张靓仔脸勾上黎小姐,意外有了你。
你讲他运气怎么就这么好,偏偏你外公是基督教徒,胎都打不得,不然你怎么可能被生下,活到现在。
“至简德明偷渡被发现,遣返回大陆,或许都不知道你的存在。
以为自己同黎小姐无法再续前缘,返至大陆,又不愿见我这个不孝的基佬仔,所以半哄半骗我妈继续为他生仔生女。
“一儿一女养不过上学年纪都意外死掉,还要我来背锅。
我妈精神失常,偏偏这时黎小姐同他抛出橄榄枝,要给你一个完整的家。
“他当然都不需要选,疯妻不孝子,哪一个可以比得过港市横行的黎家?就算抛低大陆男人的自尊心,做赘婿都情愿喇。”
“啊对——”
他提示黎耀文,道,“你该庆幸你是个男仔,简德明最中意。
不然你要做阿姐,现在身后都不知跟住几多个阿妹,他非要见到个乖乖男仔才肯罢休的。”
讲完这句,又转回去直视简德明的脸:“我讲得都对不对啊,简生?你如果肯认领一声‘禽兽’,全港市的狗听了都要紧急化成人形,怕抢了你的风头。”
余回讲至眼睛都红起来。
简德明多年前亲手击碎他的家庭,他此时用同样的手段报复回去,世上不会有比这更公平的事。
“简生,”
余回再开口,唤生父一声陌生称呼,“你要走、要离婚、追求荣华富贵、做人上门女婿,都无人拦你——”
再讲下沨去,余回唇都开始颤抖,双手亦握成拳,一字一句都是当年遗留的愤怒和不甘:“怎么就非要将事情做绝,不留她一条活路,也不肯留个活生生的母亲给我?”
“是你亲自回去同她讲,我是gay,离家在外从未专心念书,其实都在同男人鬼混、瞎搞,企图以此逼死她,是不是?不止如此,你甚至找人跟拍我同男仔拍拖,将照片转寄给她,想要她疯得彻底。
如果不是我恰巧返屋检查过报箱,她会不会精神崩溃、拉别个同她一起去死,都是未知数。”
讲至此处,余回的眼底都全然泛着红,情绪却好似突然平复下来,冷冷地笑道:“我是真好奇,你此生不是最憎基佬,看到两个男人拥抱亲吻的相片不觉得恶心,竟然可以忍住,还亲自打包整理邮寄?为了我们母子去死,你当真是忍过太多。
“你根本不知,她那时明明都有好转迹象,每日还从楼下小姑娘手中买给自己一枝鲜花,返屋插在玻璃瓶里悉心照料。
“一个一心想自杀的人怎么会有这些心思,是你好耐不曾返屋,当然不知。
“你一样不知,她情况好转之后,笔下的画都变活泼,你却一心要她死。”
“不是我害死她!
是她自己吞下那瓶药,我未逼她!
谁叫她不同意离婚!
我都是被逼!”
简德明却摇头,试图为自己辩解,“她都死了这么多年,你现在倒是想起来要为她报仇,装什么孝子,你是不是真心你自己清楚!”
余回的笑却更冷了:“你话都不留一句就走,离家多少年毫无音信,更别提寄钱过来。
我劝她回去,城里的书我不念,我去做工赚钱。
她死都不肯,讲我有读书的天分,要我务必考到大学里去。
那时我们住的屋、吃的饭都是靠她一双手攒出来,而你都不知道在哪里享乐。
装?我有什么好装?谁讲我要替她报仇?我只是单纯不想你好过,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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