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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揾到你时,你身上系着浮标,飘在海面。”
浮标?
向南珺微微皱眉,他同余回落水时,哪有什么浮标。
就算余回早都做足准备,偷偷带在身上,都要在他昏迷后再将东西吹起,他才可能毫无察觉。
落入海里,每一口气都好珍贵,余回竟然在身中一枪后,泡在水里替他一个个将浮标吹起?
。
。
。
。
。
。
荒谬。
看梁天宁躲闪眼神,向南珺愈发肯定,就算真有浮漂,亦是有外力丢来,不可能是余回提前带在身上。
他都做好打算炸掉黎耀文条船,亦为自己准备条备用,何必还多此一举随身携带这东西。
“所以你的意思是。
。
。”
向南珺放弃继续追究浮标的事,这时抬眼望上来,眼里竟开始闪光,“余回他。
。
。
失踪了?”
梁天宁自小识得向南珺,知他从不是个爱哭的人。
跌打碰撞从不是他落泪理由,美工刀划破了手,鲜血在地板滴落一滩,也只是淡定起身,止血棉捂好,再覆一条创可贴上去。
无数个生日无人陪过,孤独寂寞、身体创伤都不值得他落一滴眼泪,偏偏在港市落过一次就成了习惯。
许许多多的暴雨日、回南天、打风球,似乎都是他杰作,油画不够他创作,非要将整个港市都变作他为爱落泪的证明。
流泪不丢面,那滴发咸的液体是至情者的勋章。
而向南珺大方挂在胸前。
怎么不算一种轰轰烈烈。
其实向南珺是个好勇敢的人。
梁天宁心中惭愧,他其实都不及万分之一。
他突然不敢同向南珺对视,眼神躲闪起来:“你从被捞起至今,已昏迷了整整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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