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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01章
凌不渡和吴星辰的这顿大餐,果然还是没吃痛快。
因为闹事双方的伤势都挺严重——女方那一桌四个人,尤其“奸夫”
,被泼了一头火锅汤底,烫得满脸都是大泡;而行凶的男方被狗子一脚踹飞,当场丧失战斗力,弓成虾米状爬不起来了。
俩人得去派出所做笔录。
王警官及女儿王诗雨同样上了警车。
开车的中年警察显然认识王警官,调侃道:“你说你个灾星,带我侄女吃饭怎么就不在你们辖区找家店,偏来祸害我们啊!”
王警官郁闷地直嘬牙花子:“邪了门儿了!
这种晦气事儿都能让我碰上!”
然后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同样黑着脸的吴星辰,乐了:“不幸中的万幸——哎,吴星辰,你这战斗力够可以的啊!
该不会这么快就跟那位老神仙学到真本事了吧?”
“你们认识?”
“我闺女的同学,以前住我们那片儿的。”
“住你们那片儿,还姓吴,该不会……”
“行了,不该问的别问。”
王警官毕竟知道的多,心想说我是灾星,这回指不定是不是我妨的呢?
这小子的履历,可比他邪性多了。
记得不久前,他还矮挫挫的,被一群黄毛混混围追堵截,这才多久啊,不仅高了至少十厘米,那么仓促的情况下,一脚就把一条看着得有两百斤的壮汉踹出去两米远……
用脚趾头都分析的出来,那个收他为徒的老神仙绝对牛逼透了!
到了警察局后,几人正在埋头做笔录,就听外面一个男警官中气十足地骂道:“我真是烦死这帮拍小视频的了!
屁都不懂,就知道断章取义赚流量,跟他妈秃鹫似的,管他受害者死活,敲骨吸髓了再说!”
王警官放下笔,叹口气,对这种网络审判、赛博断案的现象,他可太感同身受了,每次都搞得他们警方很被动。
《乌合之众》中写道,当一个人融入群体中后,无论这人个性多么鲜明,他的思想都会被群体同化掉,变得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人云亦云、摧枯拉朽。
而一旦有些别有用心者,站在领头羊的位置,有意的扭曲事实,引导、煽动羊群的情绪,就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后果。
小到可以毁掉一个人,一个家庭。
大到可以毁掉一个民族,把原本和平稳定的国家搞乱。
在舆论方面,我国发展的晚,是吃过很多大亏的。
就王警官知道的,不少系统内的同事,立了多次三等功二等功的,本来有望更进一步,结果就是忽视了舆论,被兜头一闷棍,打得好几年喘不过气来。
他低声问给他们做笔录的孙警官:“网上又传成啥样了?那泼火锅汤底的犊子怎么回事查出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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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不渡竖起耳朵听八卦。
孙警官也不瞒着:“换个人,我还真说不出个一二三,但这人就我们辖区的,常客了,他什么德行我还不知道?”
原来,大闹火锅店的壮汉姓唐,绰号唐老三,从小就不走正路的玩意儿,上学也没认真上,在学校当混混充大哥,后来读了个职高,二十郎当岁搞大了个同样读职高的女生的肚子,家里摆了几桌,就算结婚了。
可十几二十岁的小太妹会觉得混混帅呆了,再大点儿,脑子里的水控控,谁还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有多蠢啊!
唐老三连个正经职业都没有,天天游手好闲,也不养家,时间长了,老婆就不跟他过了,索性也没领证,孩子也不要,从家里搬出去拉倒。
然后唐老三就受不了了,心想女人,你敢背叛我?
三天两头寻隙滋事,用女儿要挟她妈,总之就跟个狗皮膏药一样,他“前妻”
回回报警,他回回被抓,只是因为犯得罪过也不大,多则一年,少则几天,又出去了,继续当狗皮膏药。
当然了,他“前妻”
也不是啥善茬,换一般人,摊上这么个神经病,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她不得,她当年可也是闻名遐迩的小太妹啊!
“我能怕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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