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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留名”
好得多,而且丝毫不用怀疑,最终艾清的行为肯定会被学校知道的。
那位网友分析,艾清在五保户家做家务的时候,可能五保户家有一个傻儿子,或者残疾人临时起意,意图强奸,遇到艾清反抗,失手杀死了艾清。
这时候五保户家里的长辈见事已至此,只能帮助亲属逃避罪责,最终完成分尸碎尸抛尸的过程。
“五保户说”
大概的推理过程就是这样,从逻辑上来说,也有一定的道理。
首先,作案人生活比较困顿,简单地说就是没钱。
这是比较符合案情的,因为这个案子最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碎尸2000块这个情节。
什么样的罪犯,杀人之后会碎尸2000块呢?
有人说,这似乎代表凶手对受害人有着刻骨铭心的仇恨,非要将她千刀万剐——相当于古代的凌迟。
这种说法,林雷认为很不靠谱,至少概率极低极低。
因为吃瓜群众总是愿意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各种“奇思妙想”
,实际上可能性几乎为0。
我们知道,远的不说,单说建国之后的杀人案,仇杀和情杀就占了一大半的比例。
这里面的每一个案子,不管是情也好,仇也罢,有几起案件是碎尸2000块以上的呢?
答案是0。
东大碎尸案是唯一一起,碎尸超过2000块的碎尸案。
你能说建国以后所有的凶手对死者的仇恨,都不如东大碎尸案里面凶手对艾清的仇恨大吗?
林雷相信但凡有一点逻辑思维能力的人,肯定不会这样认为。
艾清只是一个刚刚上大学的农村小姑娘而已,在一个初来乍到的地方,能结多大的仇怨呢?
当然,世事无绝对,林雷只是认为这个案子因为仇恨而碎尸两千块,这种可能性极低而已。
现在回到刚才的问题,什么样的罪犯,杀人之后会碎尸两千块呢?
碎尸两千块绝对是一个费时费力的工作,而且需要的时间很长,风险极大。
若是正在碎尸,遇到“查水表”
——呃不,遇到任何意外情况,那凶手就是妥妥地一个“死”
字。
做这种事情,比较合乎情理的解释,就是方便抛尸。
凶手很明显没有汽车,也没有摩托车这种快捷的交通工具,否则抛尸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根本不需要碎成那么小块。
那么自然可以推理出,凶手生活比较困顿,“五保户”
作案的逻辑根源便来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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