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家伙的表情看起来那么期待,声音也如此热切,让陆霄实在是没有拒绝的余地。
他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把小穿山甲两只前爪里捧着的白蚁卵扒拉到了自己的手心里。
紧跟在小穿山甲山后的边海宁已经猜到这个小家伙是想把自己觉得好吃的食物分享给陆霄。
看到陆霄把那坨白花花的卵接过去,他吓了一跳,三步并做两步冲上前去:
“霄子,你真要吃啊?”
“孩子费这老劲拿回来的,不尝尝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而且白蚁卵确实也能吃,只不过大多数时候不会这么直接吃就是了。”
陆霄笑了笑,视线转向掌心里的东西。
刚刚从腐烂的木头里刨出来的虫卵难以避免的会混进去一些泥土和木渣。
陆霄用指尖从那坨白花花的卵里拈了一小团看起来还算干净的,送到了嘴里。
抵住齿关,将一粒一粒绿豆大小的卵用舌尖碾开,一股对于人类来说比较奇怪的味道便弥漫了开来。
微酸,微苦,又带着一点刺激性的辛辣和难以掩盖的土腥味。
陆霄咂了咂嘴。
这味儿莫名的有点像以前他去某个苗家村寨,当地人请他吃的那个生蜂蛹的味儿。
一个是幼虫,一个是幼虫的原始形态,味道相似倒也挺合理。
“真吃了?啥味儿啊?”
边海宁在一旁看着,一双好看的剑眉也忍不住拧成了麻花。
虽说东北人也吃蚕蛹,但是眼见着陆霄把这刚从木头里刨出来的白蚁卵吃进嘴里,这个冲击感还是有点太超过了。
“还算能吃的的味儿,你要尝尝吗?”
陆霄笑着把手扔了过去,边海宁赶紧往后跳了两步狠狠摇头,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里都写满了抗拒。
“吱吱……”
小穿山甲看不到陆霄的表情,也听不太懂他话的意思,只能吱吱的冲他叫。
这一次的声音大概是因为想表达的意思有点复杂,听起来很模糊,但陆霄还是大抵明白了它的意思:
好吃吗?你喜欢吗?你喜欢吃的话我再给你整点儿。
“不了宝宝,不用了,你自己吃,自己吃就行……”
陆霄赶紧伸出手拍了拍小穿山甲的小脑壳,把剩下的白蚁卵送到小家伙的嘴边,让它自己卷食干净。
白蚁卵虽然在一些地方是难得的美味,但也得淘洗干净,加上各种配料搅拌腌制之后,味道才好。
就这么干挖出来塞嘴里,那个味儿,嗯……
为了鼓励孩子吃一点可以,再多就不礼貌了。
满心期待带回来的好吃的并没有被吃完,小穿山甲看起来有点失落,但还是乖乖的把陆霄手里的白蚁卵舔吃干净了。
“这东西虽然不太好吃,不过倒是提醒我了,白蚁窝的附近有另外一种咱们能吃的好吃的东西。”
陆霄伸手,在小家伙坚硬的背甲上敲了两下:
“乖宝,带我去你刚刚找到的这个白蚁巢?”
"吱!
"
感觉到自己又有用了,小穿山甲立马精神起来,晃着小身子啪嗒啪嗒的就往林子里跑。
陆霄顺手摸了个袋子,就跟了上去。
因为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离的又不很远,没走多一会儿,小穿山甲就把二人带到了地方。
陆霄四下环顾了一圈。
果然,除了那棵已经倒下来的腐木之外,附近的地上还鼓着好几个大大小小的土包。
那可都是白蚁窝啊。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