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四实习的时候她投过厉氏的实习岗位,当时面试她的面试官有两个,名字她都还记得,男的就叫卢敬冒。
原来他早就离开厉氏,自立门户了。
她面不改色地走过去,“卢总。”
卢敬冒是个戴着无边框眼镜的斯文男人,穿着得体的西装,举手投足间绅士有礼,“冷小姐,我们见过。”
这样的对话未免有些不太寻常。
冷姿有一瞬间怀疑对方是不是冲着她来的。
她揣着明白当糊涂,“嗯?”
“你去过厉氏面试实习岗位,我是你的面试官,也许你不记得我了。”
不巧的是,冷姿记性好,的确还记得他。
不过她淡淡地说:“恕我眼拙没认出卢总来。”
卢敬冒笑了笑,“冷小姐贵人多忘事。”
冷姿心里一咯噔,对方果然是冲着她来的,宋清霜只是一块问路石,真正铺往的是——她。
“卢总有话直说,我笨,拐弯抹角的听不懂。”
卢敬冒笑意更深了,“我当时对冷小姐的表现很惊艳,您是妥妥的学霸,您要是笨就没有真正的聪明人了。”
“明明你在学校的履历很漂亮,成绩也很突出,我们对你的表现谈吐都很满意,可最后你却被刷下来了,冷小姐不想知道为什么吗?”
冷姿当时的确郁闷过,但也不会太计较得失,人外有人,比她优秀的人比比皆是,她只不过是芸芸大学生中的一人,微不足道。
“卢总美化我了,自然有比我更优秀的人胜任岗位。”
卢敬冒摇了摇头,“是厉总,亲自将您除名的。”
冷姿无懈可击的脸上出现了裂纹,嘴角的笑意淡去,“厉总?”
“没错。”
卢敬冒给她倒了一杯茶,将茶杯递到她面前,不过冷姿没碰,她单枪匹马过来,不敢随意碰外面的东西,尤其是陌生男人递过来的入口的东西。
男人看出了她的警惕,微微一笑,也不拆穿,“我那时候还好奇,堂堂厉氏总裁怎么会关注一个实习生,我暗地里查了一下,没想到真被我查出了一点东西。”
他似乎有些遗憾地叹了一口气,“我也没想到正是因为自己的好奇,断送了前程,现在想想好奇害死猫真是一句警世名言。”
“不过现在想起来,也是个契机,我才会想自立门户,才能拥有今天的财富。”
冷姿直觉他查出来的东西,是和她以及厉衍琛有关。
“卢总有话直说。”
“冷小姐很爽快,不愧是我欣赏的女人。”
卢敬冒赞赏地笑了笑,“我没想到冷小姐竟是厉总的入幕之宾。”
冷姿脸色变了变,卢敬冒这话附庸风雅了,说白了点,就是想说她上了厉衍琛的床。
“冷小姐不必担心,在南城,谁也不能得罪厉总,我自然也是不敢的,之所以请您过来,是想请您帮我一个忙。”
冷姿攥了攥手指,“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没什么本事,恐怕帮不了卢总。”
“冷小姐谦虚了,能被厉总看上,一定有你的过人之处,我想请冷小姐帮的忙只是举手之劳,以此就能换您母亲免受牢狱之灾,这笔买卖是相当划算的。”
纵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当对方亲口说出来时,冷姿才觉得心惊肉跳。
“什么忙?”
卢敬冒往沙发背上一靠,“我想跟厉总谈一笔生意。”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