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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继续造船(第1页)

明朝采取了果断的措施,将原本独立自主的安南国降级为安南都统使司。

从此,这个曾经的附属国失去了往日的地位,成为了明朝直接管辖的领土。

明朝对安南的行政区划进行了重新调整,将原来的十三道改为十三宣抚司。

每个宣抚司都设有宣抚使、同知、副使和佥事等职位,由安南都统负责任免和管理。

莫氏家族被任命为安南都统使,官阶为从二品。

这意味着他们将继续统治安南,但必须接受明朝的节制。

同时,安南的国土被划分为十三个承政司,但其中的清华、乂安、顺化和广南四个承政司实际上掌握在南方的南朝手中。

因此,明朝设立的安南都统司在名义上只能管辖到越北的九个宣抚司。

明朝还规定莫氏担任安南都统使的职务可以世袭传承,每三年需要向朝廷进贡一次。

而黎氏则被任命为副使,协助莫氏管理安南事务。

尽管如此,实际上安南北部地区再次归入了中国的版图之中,只是这种归属仅仅停留在名义上。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莫登庸似乎对这一切毫不在意,他心安理得地向明朝自称都统使,同时在国内继续称帝建元。

根据中国封建王朝的传统观念,如果敌国的君主亲自绑缚自已,请求投降,并献上土地图册和户籍,那么就意味着这个国家已经被消灭。

然而,安南黎朝由于内部纷争不断,无奈之下只得承认安南都统使司的存在。

此外,安南都统使司还隶属于广西布政使司的管辖范围。

从理论上讲,安南都统使司的确可以被视为明朝的领土。

不过,考虑到之前设立

"交趾布政使司

"所带来的经验教训,大明帝国选择对安南都统使司采取完全放任不管的态度。

与此同时,莫登庸在安南都统使司内部实现了完全的独立自主。

因此,对于安南都统使司,我们可以说是明朝收复的一块领土,但它同时也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

"特别行政区

"。

万历二十年的时候,南方的后黎朝成功复国之后,黎朝终于迎来了中兴的局面。

黎世宗黎维潭派遣使者前往大明,请求明廷恢复他们过去“安南国王”

的册封。

然而,明廷却以局势尚未稳定为借口,暂时只授予了“安南都统使”

的头衔。

不仅如此,明朝还要求黎朝开辟出高平、太原地区,将其交予莫氏子孙管理。

尽管黎朝的君臣们心中有千万个不愿意,但最终还是不得不答应让莫氏子孙割据高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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