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从这个女人的身上抢过来一把匕首,把太显眼的剑扔掉,扶着她,用匕首暗暗抵住了她的后腰。
因为她住的这宫殿里,到处也都是长老会的人,所以我不得不小心。
伪装,从离开这个大厅就必须开始。
我们两个人很快走了出去,这女人也显得有点紧张,俏脸微微发白,但却努力在装出一副平静的样子。
不过,我们一出去,那个给我下过毒的巫师,就迎了上来,见到我竟然扶着连山雨,而且两人靠的很近,他那张令人厌恶的脸上,不由露出了一丝疑惑。
“大人……”
这家伙想说点什么。
不过,他还没有开口,连山雨就赶紧说道:“这个男人已经完全拜倒在了我的石榴裙下,你去把从他这里抢走的东西拿过来,还给他!”
当然,野人的话是没有石榴裙这个典故的,只不过我这里,特意用了一下,方便大家读懂。
而我被抢走的东西,不但有枪支,还有玉城瑶给我的药片,那东西能够救我的命,我不能不要。
而且,如果拿到了枪支的话,哪怕被发现了,那些野人要杀我,我也未必就没有一线生机。
“大人,您这就完全信任……”
这家伙有点犹豫,但是连山雨顿时瞪了他一眼:“别废话,我做的决定轮不到你来质疑,我和他已经达成了一些对付圣女的协议,难道也要告诉你吗?”
连山雨冷漠的话语,让这个家伙顿时脸色一僵,不敢继续多问,连忙匆忙离开,不一会儿,我失去的东西,就在一次回到了我的手上。
将枪支背在身上,我心中不由安心了许多。
身为一个现代人,我对枪支的威力,也是有一种迷信在里面。
哪怕等会要是被发现了,我也要用这支高科技武器,让那些野人尝尝厉害,说起来我还没有和那种有尾巴的怪物,打过架呢。
想到这里,我心底竟然隐隐有点兴奋了。
或许是那些诅咒的影响,让我现在变得十分好斗。
想到能够和一些未知的怪物作战,我竟然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有些隐隐的期待。
这些怪物,自认为长了条尾巴,就高人一等,我倒是要看看,我的枪能不能把你的尾巴打的稀巴烂!
很快,我便和连山雨两个驾车离开了宫殿。
那个给我下毒的巫师,担任着我和连山雨的马夫,当然在这里,是鹿车,或许叫鹿夫更合适一点。
这家伙看我的眼神不是一般的嫉妒。
本来,他以为和我和连山雨公主接触,最多也就是成为人家的一个玩物,可是现在他发现,我和连山雨举止亲密,还坐一辆鹿车,那种酸溜溜的感觉,简直要突破天际了。
我看了之后,只觉得很好笑。
在这家伙的驾驶下,我们的鹿车,缓缓的向着城门行驶而去。
我在车内悄然观察了一下,顿时感觉,这野人的文明,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先进的多,就从这鹿车来说吧,内部的装饰就很不一般。
首先是坐下的兽皮毯,这兽皮毯,似乎是用很多种兽皮拼接出来的,但绝不是乱拼,还组成了一些粗犷的图案,这玩意的制作工艺肯定不简单。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