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连野人王连山狮都忍不住笑了,他似乎觉得我在开玩笑。
“合骨啊,你的勇气可嘉,不过,你倒是跟我说说,一个没有圣骨的你,凭什么想当王?”
野人王的话,一样是其他许多人都想问的,于是现在整个广场的人,目光都聚集在了我的身上。
面对众人的质疑,我没有丝毫露怯的样子,而是昂首挺胸,淡定的说道:“有尾骨那又如何?没有又如何?就凭我是王的儿子,就凭我实力强!
我就有竞争王位的资格!”
我大声说道。
这话一出,有不少人不由敬佩的看了我几眼,野人是崇尚强者的,我的话虽然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但这样的勇气,没有几个人有。
当然,更多的人对我露出了强烈的嘲讽之色。
“没有圣骨的人,竟然敢说自己实力强?”
“太可笑了!”
在野人的历史之中,普通人打败尾人的案例,屈指可数,甚至于可以接近于传说级别。
而且,这些人多半是从小就被神殿收养、训练出来的怪物。
比如那位审判长大人。
而我连山合骨一看就不是什么怪物。
“父王,请你原谅我这个弟弟不知趣的胡言乱语,不要责怪他。
我听说,他最近才刚刚从禁地活着出来,或许这给了他一些自信,让他有些张狂,但少年人谁不轻狂呢?”
大王子微笑着说道,一副为我求情的样子。
我忍不住多看了这家伙几眼,这大王子,是一个中年男子,面相很凶恶,但是却穿着很儒雅,给人一种很怪异的感觉。
“王上,我看不如这样,这小子不是说自己很强吗,就让他和大王子比一比,看看他能不能赢过有尾之人!”
有人不怀好意的说道。
野人王听了却不由微微点头,“不要说我们欺负你,合骨啊,你也该接受点教训了,大儿,你就和他比一比,记住不要伤了你弟弟的性命。”
“大王,这样似乎不太公平,合骨殿下今年才十五岁,只能算是个小孩,大王子早当壮年,他们比武,这不太合适吧……”
有人反对道。
大概是神殿收买的官员。
野人王听了不由微微皱眉,似乎想要说什么,不过这个时候,连山虎却突然站了出来。
“王上,不如让我来,我今年十七,只比合骨这废物大两岁,也不算欺负他!”
连山虎面色狰狞的说道,一边说,一边示威的看着我:“小废物,你敢不敢和我比一比?莫不是怕了?”
我听了之后,不由呵呵一笑,也是有些跃跃欲试!
连山虎这狗东西,我早就想打他了。
当初如果不是他领着一队士兵来拦路,我兴许都带着人质连山雨,杀出了城池,现在不知道在哪里逍遥呢。
今日,我非非狠狠收拾他一次!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进步,我感到自己的实力提升了不少。
连山虎这个家伙,远不如当初我遇到的连山勃勃强大,也许我还真能揍他一顿。
“既然你们都想打,那就打吧,去尚武台!”
野人王一声令下,我们一群人就朝着王宫里面,专门比武的场地走去。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