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把那树枝弯曲成一个扇形,然后拿来绳子在上面一圈圈的绑起来,很快,树枝上就形成了一道绳网。
远远看过去,这东西有点像一个网球拍。
“哦,我明白了,小张哥哥你是要做一个网球拍,让我们运动起来,保持体温是不是!”
小萌兴奋的举了举手,就像个答题的小学生,很可爱。
不过,我却朝她摇了摇头,“当然不是了,虽然你说的这东西也很不错,要是以后你想打网球,我也可以给你做一个。
不过这东西,是这样用的。”
这样说着,我找来了拿剩下的绳子,把这玩意结结实实的绑在了我的脚上。
当然,我一共做了两个出来。
其他女孩还没看懂这是怎么回事,曼姐就朝我竖起了大拇指,“小张,你真聪明,这是个雪地鞋吧,有了这东西我们在雪地里行走,就安全多了!”
因为树林里的积雪太后了,那些雪十分松软,走路的时候,我们陷进去又拔出来,对体力损耗太大,极大的限制了我们的行动能力。
这样的天气下,食物本来就少,再这样慢慢的走,只怕什么也找不到。
而这雪地鞋,就很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因为这雪地鞋,是我脚部面积的五六倍,根据压力学原理,当我穿上这玩意走路的时候,对地面造成的压力,也就减小了五六倍。
做个简单的比喻,以前的我就像是一根针,在雪地上移动,每走一步,都要在雪地上扎个洞,现在呢,针头不再尖锐,自然扎不深了。
在女孩们不可思议的眼神中,我抬脚走出了山洞,在雪地里平稳的走了几步,速度飞快,果然没有再一脚踩到雪里去。
当然了,也还是有一定的陷落,不过比起之前已经好太多了。
“厉害了,我的张哥,你这脑子是怎么长得,我想跟你生猴子!”
钱可两眼发光的看着我,对我赞不绝口。
其他女孩虽然不像她这么肉麻,但也还是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在女孩们欣赏期待的眼神中,我拿好枪支和刀具,披着几层兽皮,穿好防雪衣,全副武装的出发了。
很快,我就深入到了丛林里,我想找到当初那个温泉山谷,我琢磨着,那片山谷有温泉,或许里面更容易找到食物呢?
可是在暴风雪中觅食和寻找方向的难度,远远超出了我的预计。
荒野上的呼啸的寒风,给我上了第一课,这个时候,我的脸被冻的又红又干燥。
这些狂风夹带着雪片,每一次吹过来,就像是有人在扇我耳光一样!
疼还是其次的,更重要的是,那些在眼前不断飘动的密集雪片,让我的眼睛都是花的,我看不清东西,看不清路。
这比伸手不见五指,还要可怕。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好歹还能用火光来驱散,可是暴风雪不能。
即便有了雪鞋的帮助,我还是走的很慢很慢。
我没能找到那片温泉山谷,不过我更怀疑的是,那片山谷也被封冻了,可能我已经经过了,但是并没有认出来。
在这样的凛冬之中,一切生灵好像都绝迹了,什么狼嚎、虫鸣都再也听不见了,一种苍茫的孤寂感彻底笼罩了我。
我一直在朝丛林深处赶去。
的确可以隐隐感觉到,气温似乎有一些上升,但上升的并不明显。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