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屏幕上显示着的,是一男一女的半身照,男的一脸痞气,笑容中带着几分桀骜不驯。
而那个女的,文静而又甜美。
这一男一女不是别人,正是已经许久未见的火猴和李欣!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火猴,他的脖子上有一条很吓人的刀疤,感觉就像他的脑袋是缝上去的一样,他到底是经历了什么事。
“惊喜吗?”
我没说话,但博士的嘴可没有闲着,“接下来你有三天的休整时间,三天后,将由你率领队伍,前去非洲执行任务。”
“至于具体细节,到时候我会交代给你的。”
说完,博士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便大步离开了实验室。
“好好享受你的三天假期吧。”
我的身体暂时还不能行动自如,所以在博士离开后,我依然躺在手术台上静静的等待着。
在这期间,我的脑海中一直浮现着刚才所看到的画面。
除了火猴和李欣半身照之外,我还注意到了他们照片底下的那几行小字,里边有他们的年龄,籍贯,而且还详细标注了她们的能力。
公司对他们的资料,可以说是掌握的很全面了,希望他们不要像我一样落入公司的毒手吧……
大约过了四个小时,我身体上的那些刀口已经全部愈合,麻醉剂的药效也已经过去。
重新获得身体掌控权的感觉,很舒坦。
只是一想起自己心脏处安装着一个炸弹,我就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但目前来说也没有什么办法解决,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公司的意愿行事,以保证我和玉城瑶的性命无忧。
安置我休息的地方,可以说是豪华到了极点,但我却完全没有享受的心情,压根就坐不住。
所以,我便漫无目的的在公司基地里游走。
现如今,我的公司里的位置极为特殊,也获得了许多特权,比如说可以出入某些特殊的区域。
例如武器库之类的重地,对我而言都是畅通无阻。
但除了参观这些地方之外,我更多的注意力,却是集中在基地里随处可见的武装人员身上。
我想找到一个人。
维杰。
那家伙借助自己近乎逆天的能力,死里逃生之后,就一直潜伏在公司里,先前,他曾几次找过我,甚至还想到我离开这里,但是我却都一一拒绝了。
但现在,我需要找到他。
因为,除了玉城瑶之外,在这里他唯一我可以信得过的人,我需要他的帮助。
可这件事并不简单。
要知道,之前我和维杰相遇,都是他主动来找的我。
他潜藏在这里,貌似都是以武装人员的身份和装扮示人,因为武装人员的服饰和装备,能够完美的将他的外貌遮盖起来,就算不小心被人察觉,也只需要再假死一次就可以了。
但是整个公司分部里的武装人员数量可不少,据我的了解,有将近一千多号人。
而且这些人分布在各处,要想从这里边找到维杰,可是一件工程量浩大的事情。
而且在找他的时候,我还必须得小心一点,不能被有心人注意到,否则带来的后果……啧。
两天,足足两天时间,我将我能去的地方都去了个遍,可是却没有任何收获。
我觉得这可能和我寻找的方式有关。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