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六十四章 此事因人而异(第1页)

分别近十年,这个让自己日夜思念的男孩如同一道雷电,毫无征兆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小姐姐千言万语,竟不知道从何说起。

眼见面前的女孩没有回话,便抬起头起,往院门前望去。

没想到映入他眼眶的竟是一个身着白色绣花罗初,一头青丝披在身后,唇红齿白,满脸泪痕的女孩。

“李夜......你是我的李夜......”

小姐姐一边抽泣,一边伸手了小手。

“无双,你是无双小姐姐?”

李夜一惊,赶紧上前扶起小姐姐,手忙脚乱去掏手巾,欲替小姐姐擦去脸上的泪痕。

站在门前的李夜也深深被眼前的小女孩惊到了,在他的脑海里,那个风云城的上官无双,依然是那个身穿红初,梳着二个羊角辫,跟他在雪里里打架的小女孩。

没想过十年不见,梦中的小姐姐已经婷婷玉立,让自己再也认不出来了。

站在一旁的纳兰雨,轻轻地咳嗽了两声说:“那个......我们能不能进去再说?”

回过神来的小姐姐抢过李夜掏出的手巾,自个往脸上擦去。

破涕为笑道:“快进来吧,没想到你今天会来,让你又可以笑话我了。”

说完让开身子,请纳兰雨跟李夜进门。

......

三人在一阵唏嘘中回到了露台上,听动声音的许静云早已经起来,坐在露台,将火炉点着,煮上了茶水。

“晚辈李夜见过许先生。”

李夜上前行礼,虽然一别十年,但是许静云的变化却没有多少。

“晚辈纳兰雨见过许先生。”

纳兰雨依李夜的规距跟许静云行礼。

“都坐下吧。”

许静云微笑着回道。

小姐姐挨着许静云坐下。

李夜跟纳兰雨刚坐在桌子的对面。

“想不到自风云城一别,竟快要十年,真是岁月催人呀!”

许静云看着眼前的小男孩,感慨万千。

在她的心里,李夜却还是那个在雪地中跟小姐姐打架的小男孩。

小姐姐盯着眼前这个取下了斗笠,一头寸发,一幅僧人打扮的少年发呆。

心想这呆子莫不是出家了不成?

李夜红着脸看了小姐姐一眼,跟起再跟许静云见礼。

说道:“晚辈原本还要在般若寺中修行几年,但因先生急唤,所以行色匆匆,再加上山间修行清苦,边礼物也未曾带上,还望前辈见谅,容晚辈下回再补上。”

许静云看着李夜跟纳兰雨,微笑着回道:“人来就好,要礼物做甚?再说你三年前托莫先生捎回的礼物,已经让我师徒两人受益非浅,连双儿都突破了二个境界。”

李夜心中一惊,心道自己只让先捎了信给小姐姐呀,这哪来的破境之事?

低头沉思片刻后,才恍然大悟,心道先生原是将那雪莲花等分给了小姐姐师徒,这也难怪小姐姐能连破二境了。

“那些药草也是晚辈跟先生在山中采药偶得,算不上多珍贵,倒是让许先生笑话了。”

李夜摇摇头,心中暗暗叹道:还是先生想得周到。

“这可不是寻常的礼物,这让我师徒两人都小花上数年的修行时光,真是要好好感谢你跟莫先生才对。”

“不过想想你跟无双的关系,这再贵重的东西,也

算是应该的,我就不跟你客气了,你这一路奔波回来,晚上一起吃饭,我给你做几道小菜。”

说完拎起刚煮好的热茶给三个倒上。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神仙职员

神仙职员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