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二十八章 白头吟 中(第1页)

唐秋雨没好气笑了笑,说道:“想不到小先生不仅箭道传神,这弹琴吟唱,一如那酒中的毒药,要人性命!”

李夜听着她的形容,愣了片刻后忽然傻傻笑道:“我说唐先生,我只是躲在纳兰大哥的后院,两人以琴抒怀,怎么又成了酒中的毒药了?莫不成你也喝过醉生梦死酒?”

小菊这时正好拉着夏梧桐的手走直凉亭,看着李夜的样子抿着嘴直笑。

唐秋雨淬了他一口,道:“你们两个大男人的有什么情怀可以抒发?有美酒喝的时候也不知道叫我一声,明明就知道我在花满楼里。”

小菊看了看唐秋雨,又看了看李夜。

摇着小脑袋说:“师傅你不知道,李夜哥哥以前跟先生是先煮茶,然后才学琴道的,那时候紫竹院里经常会传出哥哥的歌声,路过的行人都会停下来听一会才走的。”

李夜一边烧水洗壶洗杯,一边将盒里的茶叶倒出来放进壶中。

喃喃地说道:“你们的运气真好,今天刚刚认识一位先生留下一盒好茶,你们的鼻子就闻到了。”

已经停止哭拉的花天下,抬起头来看着李夜,轻声问道:“我看小先生才十岁不到,如何能谱出如此凄婉哀绝的曲调和诗句?”

李夜想了想,指着纳兰雨说:“我昨天喝酒前不是听了大哥那番话么?昨天醉生醉死,做了许多的梦,今天醒来一个也记不清楚,后来纳兰大哥非要我给他扶琴一曲,说是尝还他昨日的醉生梦死,我才想起这首诗来的。”

夏梧桐一听,一双妙目死死地盯着李夜,想要看清楚他心里真实的想法。

唐秋雨一听,想想也有道理,她也没听过纳兰雨昨日说的那番话,想来必定很是忧郁,才会让李夜写出如此哀绝的诗句。

唯有花天下不相信,她轻轻地摇摇头头。

轻声说道:“纳兰昨天那番话是很感人,只是你不是当事人,没有自己亲身经历过爱与恨,如何能写出这样的诗来?烦请如实相告,谢谢。”

唐秋雨一听心里“咯噔”

一声,看着夏梧桐,心道不好。

早知如此,就早些将皇城二公子与东域府李明珠的事情告诉她了,这下坏了。

李夜盯着花天下看了半晌,沉思了很久,直到炉火上的水发出丝丝的响声。

他慢慢地将茶泡好,又给众人倒了一圈的茶水。

才轻轻地呢喃道:“正如楼主你的亲身经历一样,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不如意的往事,跟年纪大小其实没有多少关系。”

花天下一楞,看着他呆呆地问道:“什么意思?”

李夜没有理会他,而是接着说道:

“如果非要摆在桌上细说,无异于当初我们从淡水镇上买的那些刀鱼一样,让我将它们一条一条摆在富春江边开膛破肚,露尸于野。”

纳兰雨看着李夜一脸凝重的样子,脱口而道:“兄弟打死我也不想信,你才多大,能经历什么样的爱与恨,生与死,别与离?”

坐在一边的小菊这时已经紧紧捂住了嘴巴,死死地看着李夜,她知道李夜很多的故事,她相信李夜能写出这样的诗来。

夏梧桐的眼睛也是看着李夜,她更想知道李夜的过往。

唐秋雨幽幽地叹息了一声,

道:“希望你们知道真象这后,不要后悔。

说完扭过头,端起面前的茶杯,轻轻地吹拂起来。

李夜看着茶天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又扭过头看了看纳兰雨,摇摇头。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神仙职员

神仙职员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