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 再见紫金龙虎蛋(第1页)

第四十四章:再见紫金龙虎蛋

叶青云喝完妖兽汤后,站起身伸了一下懒腰,看着被自已一次性喝了干干净净的锅。

叶青云无奈的笑了笑本来自已才6岁,再加上是修炼者根本不需要吃这么多的食物,但是呢自已还兼修体修。

体修是需要大量的灵气血气补充的。

但是呢因为之前叶青云每天都会花费大量时间来修炼,

所以体修需要的能量靠修炼可以补充,只需要每隔一段时间食用一点食物就可以了。

但是叶青云如今筋脉没有恢复完全所以修炼时间大幅度减少,

不是因为自已不想修炼,只是筋脉只能支持一段时间的修炼,

超过筋脉承受的极限又会对筋脉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叶青云对着锅以及碗筷直接使用清洁术,只见一道灵光一闪直接把锅以及碗筷包裹住。

只见几秒灵光消散,直接变得干净起来,碗上还发出亮闪闪的光芒。

这就是修炼者,这种小事直接几秒钟完成。

当然“清洁术跟符师画的清洁符”

还是有一定的区别,

像小物品只需要清洁术就可以清洁完,但是相对于房间,或者像家族或者宗门地方各大地方,

如果让修炼者使用清洁术,那么需要不少人来完成,

“清洁符”

是直接对区域大面积的清洁,相当快捷方便。

这也是法术与符咒的一个区别,

叶青云看着外面,很是无聊,虽然自已前世已经有25岁了,但是一天天在一个地方待上很久很久那怎么可能不感觉到厌倦呢。

这时叶青云突然想起,以前爷爷送给自已的哪个紫金龙虎蛋。

算算时间也快要破壳而出了吧。

好想要这个小家伙快点出来啊,这样也有人陪着我了,也不会这么孤单无聊。

自已的三位爷爷正在修炼突破金丹自已也不能去打扰他们。

毕竟这可是大事,今天爷爷结束修炼出来就是不对的,修炼者对这种时刻还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叶青云打算这几天自已好好乖乖的,不要给爷爷添麻烦。

叶青云想着屁颠屁颠的跑向放着紫金龙虎蛋的山谷跑去。

叶家三阶灵脉,入口看似后山,其实就是一个幻阵加一个小型转移阵。

三阶灵脉,占地非常的大比整个源玄县都大上几倍。

这三阶灵脉面肯定有很强大的妖兽吧。

这个确实,但是早在千年前已经被,家族的强者清除干净。

不然怎么当做家族底蕴传下来呢。

叶青云跑了一会终于来到放置紫金龙虎蛋的地方。

看着原本光秃秃的蛋上,已经被一道道紫色纹路包裹,感觉像自已前世的人纹身了一样。

叶青云好奇的上前用手摸了摸蛋上面的纹路,

这时看着原本平静放在那里的紫金龙虎蛋开始剧烈的抖动起来了。

叶青云吓了一跳,以为自已做错了什么事情,

难不成不能摸这个蛋吗?

是不是自已影响这个紫金龙虎蛋的发育了吗?

叶青云正在自我怀疑中

热门小说推荐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皇帝从村夫开始

皇帝从村夫开始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