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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你们还是读书人,竟是如此信口开河!
不过是夫妻打架而已,谁说我有罪了?我朝律例在此,你们自己翻翻,哪条律例说了我有罪?”
冉世初接过律例,当场就翻找起来。
好几个读书人都凑了过去。
然而,当真正翻到夫妻互殴那一页的律例,所有人都傻眼了。
“没有!
怎么会没有?”
夫为妻纲,哪朝哪代妻子殴打丈夫不是大罪,怎么会到了本朝律例上,竟没了这一条规定?
上头只有一句“夫殴妻至折伤者,虽犯义绝,却必须夫妻双方皆无异议方可离婚。”
,根本没有关于妻殴夫的任何描述。
珍娘见他们不可置信的样子,不由得心下暗笑:
“找不到?那我便好心给你们解惑,我朝中宗皇后早已在庆阳公主殴夫致残后,废除了妻殴夫的条例,不过因为事涉皇家,并未广为宣扬而已!”
倒也不怪这些读书人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实在是近几十年来,律法在科举中的占比越来越低。
它本就属于杂文中的一种,在杂文的十多道题里最多不超过两道题,若碰到不重视律法的主考官,甚至只有一道题。
占比低,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却有数千条,需要很多时间来钻研才能了解透彻。
买一本如此厚重的律书,也比四书五经贵上十倍。
如此一来,许多寒门学子几乎都选择了放弃钻研律例,把更多精力放在主科的四书五经上。
而民间,除了专门靠这个吃饭的讼师和师爷,也根本没有几个人能如此清晰地知道每一条法律条文。
而且夫妻打架,除非死了人,几乎都不可能闹上公堂。
久而久之,许多人竟都不知道这条律例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删改了。
珍娘能知晓这一条律例,自然是因为陈青竹在前世作为游魂飘荡的八年里,是亲见过一起妻殴夫案被无罪释放,才会给珍娘想到这样一个招数的。
中宗的庆阳公主殴夫致残一案,一些杂书看得多的读书人是有所耳闻的。
白纸黑字的律例大部头摆在眼前,又见珍娘说得有理有据,不少人的气势顿时蔫了一大截。
“庆阳公主殴夫案竟还改了律例?这如今可怎么办?”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若没有律例可依,他们又如何斗得过家财万贯的大商贾。
冉世初是亲见乔师友那封字字泣血的求救信的。
在他心中,乔师友就是备受大商人岳家与河东狮妻子欺压的可怜人,唯有自己能拯救他们一家人出火海。
哪怕无律条可依,他依旧没有退缩:
“就算没有律条,你这悍妇的恶行在道义上也人人得而诛之!
日日殴打夫婿,不就是仗着自己娘家有钱才欺压夫婿和婆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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