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杨清风挑眉,“平常人都会觉得,我现在的生活,是他们期望追求的,怎么你倒看得通透?”
“穷乡僻壤出刁民,深宅大院是非多,这世道就是这样,不管在哪儿都这样。”
无意中的一句话,总是道破世间俗理,他细品着,点点头,找不出地方来反驳。
气氛一下沉寂,楚小乔便又挑了个话题出来,“方才那些送饭进来的侍女,你看着姿色如何?”
“胭脂俗粉,不过伺候的倒还算是中心,虽然有不安分的,倒也没惹出什么乱子。”
杨清风的语气淡然,就事论事,一副老板气派不带一点儿私人情绪,楚小乔暗中拧了拧眉,心道这可不行,他还真是聊天鬼才,总是能把问题一句话终结。
“那你妹妹如何?那个娇儿,我到现在还不晓得她叫什么。”
“她是朱紫雪的女儿,名白娇,不同于她母亲刁钻,倒是个好相与的。”
听清楚名姓,楚小乔一声轻笑,紫雪白娇,当真一听就是母女,也不知道这名字是谁起的,一点诗情画意也没有,听上去不像书香世家的大家闺秀,倒像是乡村里的姑娘了。
不过,能从他口中听到对对手孩子的夸赞,可见他是个难得一见的刚正不阿之人。
“若是让你妹妹那样的女子做你妻子,如何?”
“天真可爱,善良单纯,不过可惜不适合我,”
杨清风回答着,却忽得一拧眉,“怎么突然扯到这上头来了?”
楚小乔一笑,又问了个问题,这问题即回答了他先前的疑问,却又让他的脑子里下了一道惊雷。
“你觉得,我做你的妻,如何?”
不仅是杨清风脑袋里轰隆一响,就连旁侧伺候的宏二和小桃也是同样一惊,眼睛瞪得恨不得将眼睛珠子给瞪出来。
倾慕杨清风的大家闺秀不少,乡间的女儿更是多得数不胜数,但如此直接的还当真是头一个,杨清风被这问题轰得说不出话来,脑子里一片乱麻,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是听错了方才的那句话。
就在他支支吾吾半天,不知该如何作答的时候,忽得楚小乔一声惊叫:“完了!
我把你肩头上的筋给挑断了!”
众人又是一惊,连忙又朝着伤口处看去。
一看之下,杨清风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肩头的伤口已经处理完毕,楚小乔已经连针都缝完了,只是缝出来的针脚七扭八扭的,如同一只活灵活现的蜈蚣。
杨清风这才反应过来,楚小乔方才的话只不过是为了吸引自己的注意力,不让自己乱动罢了,一种被骗了的失落感涌上心头,却又不可名状。
“别嫌弃丑,我每日打猎干农活,哪儿会做女工?更给你缝上就不错了。”
一边说,楚小乔一边将染血的手巾和绷带都收拾了,让小桃去烧了,锋线的针也要填埋处理,唯独买的那把刀,楚小乔自己擦干净了血迹,自己收了起来。
因为这刀虽然不贵,却是锋利好用,而且小巧好带,留着说不准日后还有用。
最后楚小乔将一个小瓷盘子端到杨清风面前,那磁盘里是一个一掌长的半指宽的大肉虫,已经被楚小乔切成了两段,可两段身体还在不断的蠕动着。
杨清风一阵恶心,问这是什么。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