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百三十四章 偷梁换柱驱狼吞虎(第4页)

每一个继承人都会觉得自己最贤明,等老国王一死,立刻会带领着各自的支持者把人脑子打出狗脑子。

国家一旦无休止的内耗下去,距离亡国也就不远了。

也就是太阳帝国的情况特殊,有一位强势的老祖宗还有一群五阶伪神镇压,才敢玩这种选王仪式。

综合考验继承人的实力、头脑、人脉、财力等等方面,又只局限在人员有限的小圈子里,即使全都死亡,也动摇不了国家的根本。

当然,所有考教的项目里最重要的却是——运气!

机缘巧合抱上一条大粗腿,就算是一头猪,也可以被带着原地起飞。

拜伦和四王子阿塔瓦尔帕的组合,就是互抱金大腿的典型,拜伦抱金大腿,阿塔瓦尔帕抱“金大腿”

各有所长,也各取所需,做了一笔好买卖。

毕竟,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始终都是钞能力啊。

忒丽丝也回头瞪了一眼自己选定的支持者,给了二王子一个严厉的眼神让他再不敢放肆之后。

重新转过头来看着拜伦,脸色有些挣扎,声音也万分艰涩:

“殿下,您是要我们放弃王位,将那一顶太阳冠冕】让给四王子吗?”

如果让她献上身体、自荐枕席,她一定千百个乐意,甚至还会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但帮助二王子登上王位,借此“篡权”

晋升五阶,却是仅次于保住性命的执念,已经快要触碰到了她的底线。

忒丽丝好歹也是一位只差半步就能获得不朽的巅峰四阶。

即使被拜伦支配,也会本能抵触严重背离根本利益的指令,甚至挣脱控制都有可能。

能通过支配下位仆从】得到多少好处,还要考验拜伦自身的平衡技巧。

拜伦意识到不能逼迫太紧,况且他实际上也没有打算让二王子就此退出。

低头扫了一眼忒丽丝手里的那一只血杯】。

窥探到这一件零级圣遗物拥有两种最主要的能力:

“第一、即使是一件破碎的零级圣遗物,也曾经盛装过七阶神血,足以触及神域,位格极高。

夜魔】可以用祭祀神明的方式,向它举行献祭仪式,获得回应、庇护和馈赠,靠它大幅提升自身的能力上限。

当初忒丽丝附身珀塔公主抵挡航海日志的窥探,就是靠的这种能力。

第二、在杯中注入某人的鲜血,就会产生奇妙的纯化效果。

其他人喝了血杯中的血就能够在一天24小时时间内,拥有血液主人的能力,完美伪装对方的外貌和身份。

即使是五阶伪神】、甚至六阶的半神】都难以分辨。”

拜伦眼里露出一丝早知道就是这样的欣喜。

尤其是看到第二条能力时,心中大定,一个引出那位第三方的计划彻底成型。

对面露挣扎的忒丽丝“核霭可氢”

地笑了笑:

“不,恰恰相反,我们准备把王位让给二王子殿下!”

热门小说推荐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