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胡招娣故意板着脸:“大爷,给您的您就拿着,您和大娘把我当你们自己的孩子,你们的孩子孝敬你们,可不能拒绝。
您要是不收,我现在就离开纪家住山洞去。”
纪大爷眼眶湿润了,他和老伴辛辛苦苦养了五个孩子,也没哪个孩子能一次性给他十两银子。
倒不是孩子不孝顺,而是没那个条件。
再说自己能当上里正,也是她私下促成的。
如此孝顺的孩子,怎能不让他感动?
唉!
都怪自己没本事,她还在胡家的时候都没什么能力帮她。
纪大爷颤抖着手收下十两银子,“孩子,大爷收下,你可不能去住山洞,就安安心心的在家里住。”
胡招娣笑着点头:“这才对嘛,有钱大家一起赚,一起过上好日子,这才叫一家人。”
几人又聊了好一会儿之后,约定明日一早带上鼠曲草饼一起进山。
胡招娣给纪家三兄弟分了一些鼠曲草饼之后,纪家三兄弟便各自回家去了。
纪家三兄弟离开后,纪大娘拿着一套衣服来到胡招娣的面前。
衣服的布料是纪大爷上次扯的印花布料。
“招娣,去试试看衣服合不合身?不合身的话大娘再改改。”
胡招娣眨眨眼睛:“大娘,您怎么给我做衣服了?我有衣服穿,上次买了三套成衣呢。”
纪大娘笑呵呵的道:“女孩子哪有嫌衣服多的?再说了,你买的是你买的,大娘给你做的是大娘的心意,快去试试。”
“多谢大娘。”
胡招娣接过衣服去房间里试穿。
衣服大小合适,穿上更符合村姑的气质。
虽然如此,但也比村里其他的小姑娘穿的要好。
布料是纪大爷扯回来的,在他的心里,小姑娘应该就喜欢这种印花的布料。
胡招娣穿着新衣服出来,在纪大娘面前转了一圈:“大娘,怎么样?好看吗?”
大娘笑呵呵的点头:“好看,我们家招娣穿什么都好看。”
纪大爷看着胡招娣身上的衣服,也露出了慈爱的笑容。
“嗯,不错,女孩子,就应该穿得漂漂亮亮的,等秋收后我再去扯点布料,给招娣做两套冬天穿的衣服。”
胡招娣满脸感动:“大爷、大娘,谢谢你们。”
大娘满脸慈爱的摸摸胡招娣的发顶:“傻孩子,你现在可是我们纪家的孩子,跟自己的家人,说什么谢不谢的?”
“大娘,您和大爷对我真好。”
纪大娘拍了拍胡招娣的小手:“傻孩子,你以前在胡家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委屈,我们可舍不得再让你受任何委屈了。
我们纪家虽然也穷,但从来也不曾亏待任何一个孩子,你来到我们家,就是我的孩子,你那么孝顺懂事,我怎么舍得让你受委屈?”
胡招娣想起了二十三世纪的父母亲人,若是知道她出事,不知道会伤心成什么样?
她好想他们,好想回到那个温暖的大家庭。
父母把她养那么大,她都还没好好报答他们啊!
想到父母亲人,她再也忍不住落下泪来。
见胡招娣落泪,纪大娘和纪大爷顿时慌了。
纪大娘手忙脚乱的为她擦拭眼泪:“孩子,你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就哭了?哪儿不舒服?”
胡招娣吸了吸鼻子:“大娘,我没事,我就是太感动了,以前在胡家,我从来都感受不到一点点的关心,感受不到一丝丝的爱。”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