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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平静地发疯(第2页)

进化,是一条充满艰险却必经的道路。

人人都要具备进化精神。

军部为数不多的兽人还在对此热议,路山晴以为自己不想知道这些,但耳朵和大脑矛盾地一字不落听全了周遭众人议论的话,了解了后续。

那也只是部分后续,有关牧文炳的处理,她没空管。

她需要用任务转移视线。

水是很重要的资源,因此近水系的地方必然有掠食者盘踞。

不过采样而已,倒不至于涉险。

基地周边水系分布不多,有几个重要的点需要定期探查,点与点之间有近有远,是一个费体力的任务,正好适合她。

一只从刚才开始就张望不停的小狼挤过来蹭进路山晴怀里,两只爪子搭在她手臂上乱刨,打断了她的动作。

路山晴腾出手来,拎起小狼后颈提至一边,让其远离水潭。

说来也巧,当初和鬣狗打架,似乎让狼群和她产生了一种更紧密却又无法言说的连接。

自然环境中,养育幼崽的母狼一定是不好惹的,谁敢碰幼崽,谁就要小心了。

但路山晴有这个特权。

人类内部有协同进化,就像保守派和进化派。

要不就是进水不犯河水的稳定状态,要不就是一根绳串蚂蚱的制衡状态。

人类和动物也有协同进化,就像路山晴和狼群。

她从狼群活动中学习一种群体社交的规律,学习平静淡然心态,而狼群则受她庇护以免被驱逐杀害。

不同物种间的相处,诡异的和谐。

被挪开的小狼好像发现了更为新奇的玩闹方式,屡次卷土重来。

不堪其扰的人类终于放下了手中摆弄的东西,揣起狼崽走向不远处的狼群休憩地。

她从潭里摸了一只大螺,随手扔在小狼堆里。

小狼崽们正是好奇心和精力都旺盛的时候,有的跑过去看那只螺,有的一屁股坐在路山晴腿边咬她鞋尖。

用鼻子嗅闻,用牙齿啃咬,用爪子拍打,就是牠们探索世界的方式。

在狼群里,非常多的矛盾都是从吃饭喝水玩玩具中产生的。

所以狼群的成员大多有着良好的沟通技巧、包容心和忍让度,以此避免额外的冲突。

路山晴一个人坐在离狼群不远不近的地方,看着腿边的小狼咬了几口鞋后觉得没意思自行走开,又看着其他小狼迭在一起打闹。

身体一静,大脑就开始动。

哥哥离开后她开始在频繁的任务中亲近那些狼。

为什么是狼?

因为哥哥是森林狼。

路山晴早就在不知不觉间学会为自己的心寻找合适的落脚点,匕首、狼群、阿尔法森林。

亲近狼群就像亲近哥哥,但狼不是哥哥,心也没有长脚,永远踩不到踏实的地面。

她始终保持清醒。

越清醒,越痛苦。

所有外物只是短暂的慰藉,就像无法用外力消除匕首上层迭的伤痕。

任务结束了却依旧在此处坐着躲喧嚣,可喧嚣就在脑子里,躲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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