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些粮食,那可都是大明是未来。
没有这些新型农作物粮食,朱兴明也不知道未来的路在那里。
粮食产量上不去的话,势必制约着社会的发展。
被太子爷夸奖,来福感觉自己这些时日的辛劳都值了。
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这些植物,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是被自己一手带大的。
这种巨大的成就感,才是来福最想要的,他得意洋洋的说道:“太子殿下,奴婢发现这个什么土豆,土豆长得最快的。
再过些日子就能收获了,还有这个红薯,也是长得最疯狂的。
奴婢按照您的吩咐,将一些红薯嫩叶摘了熬粥,味道还真是不错。
奴婢斗胆,还给懿安娘娘送了一些。”
这个红薯,也就是地瓜可谓全身是宝。
只要是,作为一种经济作物,红薯耐寒耐旱耐盐碱,广泛分布与热带、亚热带地区。
可以说,大明朝从南到北几乎都可以种植。
重要的是,这东西有着极高的产量。
而且,红薯的根茎叶都可以食用。
尤其是嫩叶,用来煮粥味道也不错,而且采摘下来的嫩叶不会影响红薯的生长。
其实,在大明万历八年的时候,红薯就已经引进过来了。
到现在,引进的时间已经整整六十年了。
可如此高产的作物,为什么依旧没有普及开来呢。
这源自于这个时代信息的闭塞,还有官府的不重视。
万历年间,多年在吕宋即菲律宾做生意的福建长乐人陈振龙同其子陈经纶,见当地种植一种叫“甘薯”
的块根作物,块根“大如拳,皮色朱红,心脆多汁,生熟皆可食,产量又高,广种耐瘠”
。
想到家乡福建山多田少,土地贫瘠,粮食不足,陈振龙决心把甘薯引进中国。
1593年菲律宾处于西班牙殖民统治之下,视甘薯为奇货禁不令出境。
陈振龙经过精心谋划,“取薯藤绞入汲水绳中”
,并在绳面涂抹污泥,于1593年初夏,巧妙躲过殖民者关卡的检查,“始得渡海”
。
航行七天,于农历五月下旬回到福建厦门。
甘薯因来自域外,闽地人因之称为“番薯”
。
本来番薯传入中国后,即显示出其适应力强,无地不宜的优良特性,产量之高,“一亩数十石,胜种谷二十倍”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新书小师妹真千金用谐音梗改剧情虐哭主角团1v1双洁穿书古武马甲团宠玄学全文架空顾枝栖穿成了恶毒女配女主是马甲遍地的真千金,她是鸠占鹊巢,不断陷害女主,最后惨然领盒饭的假千金顾枝栖穿书也不能阻挡我养老!然,穿书不能,但是贫穷能枝爷被迫营业!爆!顾家假千金顾枝栖,被扫地出门后,在天桥下当神棍骗钱主角团画风开始不对了顾大哥缺钱?这个小区送你顾二哥二哥送你一个娱乐公司顾三姐刚赚了一个亿,收好顾四哥小爷冠军杯奖金,拿去财迷女主缺钱?喜欢什么颜色的卡,随便挑亲哥回来继承家产顾枝栖嗯?说好的恶毒女配剧本呢?爆!顾家人皆是行业翘楚,就假千金除了一张脸啥也不是然后,各路大佬纷纷来电一号大佬我们联盟祖址不比天桥下风水好?顾大师,再考虑考虑?二号大佬缺钱?考虑一下上次的订单呗三号大佬有时间算命,没时间写论文?四号大佬顾小姐,我这儿有个手术,你看顾枝栖已阅,养老中,勿扰某影帝你刚刚用的我的号骗够钱准备养老的顾枝栖?!...
妖怪高中,嬉笑怒骂!有事儿您找我!我们就是妖怪请来的逗比救兵!!!!...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身为白家第七十七代传人的我,是一个十好女孩,但美中不足的是整日被催婚。无奈之下,我在夜黑风高夜去了一座据说很灵验的庙宇拜神求姻缘,我喜滋滋的等待着被迎娶过门,可是大晚上进庙拜神求姻缘,却求回来一桩诡异的姻缘!当真相一层层剥离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命中注定竟然是这般可怕。...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