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0章 国王与女王(第1页)

马车驶过北城大桥,普罗米尔站在大桥上冷漠地望着碧翠丝离开的痕迹,大衣在风中吹得猎猎作响,他终于系好了皮带。

“随从,你知道北城有什么好玩的吗?”

“我不知道,但在我看来,北城没有好玩的地方,只有伤心的地方。”

“那我们去迷宫冒险吧!

就像传说冒险者维多利亚王女黛丽丝一样。”

碧翠丝站在马车里手舞足蹈,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想跳舞,其实她是在模仿冒险者,戏剧里的冒险者。

这个戏剧是着名的《黛丽丝与骑士》,卡尔大帝写给自己女儿的一出戏,艺术手法上借鉴了前世风傲天的小说,讲述了他的小女儿热衷冒险的故事。

具体故事是王女黛丽丝·维多利亚在十五岁的时候伪装成普通男性贵族去王都学府上学,凭借着善良勇敢的品格和过人的智慧在学府中打反派、收小弟,建立主角团(全是年轻帅气的骑士和魔法师),最终去迷宫冒险击败魔王的故事。

放在前世这是一个比较老套而且烂俗的小说,但是在这个世界却成为了经久不衰的经典,当然也和卡尔大帝的身份有关,能写出这样的文学作品,你就算打死叶执笔他也不信卡尔大帝不是转生者了。

当然黛丽丝王女现在已经不在世了,黛丽丝是圣·莫吉科王国在卡尔大帝之后的第一任维多利亚女王和彼得二世国王,到现在已经是黛丽丝曾孙子辈的彼得六世当权了。

现任维多利亚女王是彼得五世的姐姐,彼得五世英年早逝,膝下只有一子。

彼得六世年纪还小,现在还只是名义上的代理国王,还有流言蜚语称圣·莫吉科王国阴盛阳衰,国王不当权,实际当权者是女王。

女王不等同王后,国王和女王共同掌权,这是圣·莫吉科王国的特殊国情。

还有人称许多在外的皇室宗亲冒头了,纷纷回到王城准备争夺王位,总而言之王城最近是风起云涌,但这都是后话了。

面对碧翠丝的要求叶执笔断然拒绝。

“可是你们才刚成年,申请不了冒险者证明,没有证明是不能进迷宫的。”

这是叶执笔的谎言,他只是不想带着两只菜鸡去迷宫,迷宫多危险啊,他自己都自身难保,探险靠的是实力,不是看几出戏剧就能成为冒险者的。

“啊!

在旁边看看都不行吗?”

“迷宫里面很危险,不光是吃人的魔物,还有很多劫匪和盗贼,在迷宫我不敢说能保护好你们。”

叶执笔轻轻地挥舞着鞭子,催促着两匹马前进。

越过了卫队的范围,正式进入了荒凉落后的北城,这里有许多盗贼和强盗可不是开玩笑的话,已经有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盯上他们了。

主要还是他们的马车太过显眼,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马车,叶执笔腰间的秘银长剑和一身铠甲让这些不怀好意的人望而却步,但这些人也不愿意走远,还在后面远远的跟着,期望着有人能带头上去抢东西,他们好浑水摸鱼,从中谋利。

“那我们岂不是白来了,不要,我不要,我就要去迷宫玩。”

碧翠丝怄气地踩踏着地板,马儿感到刺激向前狂奔,叶执笔花了好大力气才将这两匹马控制住。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神仙职员

神仙职员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