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4章 人脉的恐怖之处(第2页)

所以,我们一定要把他们招待好。”

江知秋急忙说道:“大师兄放心,我现在就开始准备,保证让他们在青云市集待得很舒服。”

张扬发现江知秋还是不开窍,只得语重心长地说道:“江师弟啊,能够带领各宗金丹弟子前来青云的,应该是什么人呢?”

“怎么也得是元婴期吧?有很多大宗门,甚至有元神境的人也说不定。”

“那我再问你,他们身上是不是有很多钱呢?”

江知秋愣住了,试探着问道:“大师兄的意思是......这些元婴期,甚至元神境,针对他们下手也太危险了吧?”

张扬无语,散修出身就是不一样啊!

他摇摇头:“算了,等会把师妹叫来,我们一起商量。”

另一边,司徒明月把青月商会的事情和秦玉书说了,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秦玉书:“秦叔叔,我想请你担任青月商会的首任总管事,不知道秦叔叔你是否愿意?”

秦玉书摇头苦笑:“小姐,我发现这次来云山帝国是个错误,我们应该都回不去了。”

一个商业世家的大小姐,被忽悠上山了,这也没有什么。

毕竟青云宗底蕴深厚,又有青云子这样的高手,能够拜入这样的宗门当然是幸运的事情。

现在又被忽悠得开商会......你知道你爹是干什么的不?你是准备创办一家商会,来和你爹对着干?

现在倒好,不但小姐本人被忽悠上船了,自已也好像要上船了啊!

司徒明月不好意思地笑道:“在麻烦没有解决掉之前,我们本来就回不去了啊!

“你就说吧,我应该怎么做?”

秦玉书无奈地问道。

都求到他前面了,他还能怎么办?

谈到商会,司徒明月认真起来:“青月商会的大致计划如下。”

随后,她把张扬的那些思路,按照自已的理解说了出来。

秦玉书在司徒家这么多年了,耳濡目染之下,对商业也有一些了解。

而且,他可是元婴期,活了几百年了,经历无比丰富。

他只是一听司徒明月的规划,就知道青月商会肯定能够赚钱。

“小姐,没想到你对商会的了解,居然超过了你父亲。”

秦玉书感慨地说道。

司徒明月摇了摇头:“这是大师兄的措施,我现在才发现,大师兄远远比我看到的更加厉害,就连对商业都如此了解。

我相信他肯定能够带领青云兴盛,我也相信青月商会肯定能行。

至于秦叔叔的付出,以后秦叔叔你占据青月商会的两成分成,不管青月商会赚多少钱,这两成都是你的。”

秦玉书愣了一下,他本来以为是帮司徒明月的忙,现在倒是成给自已干活了?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皇帝从村夫开始

皇帝从村夫开始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