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3章 灶里的干柴炉中的烈火(第2页)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此战连东平王都不敢保证自家性命无忧,何况我等。”

黎小黎在一旁惊讶道:“青州局势到了这般地步了么?”

周星辰点头道:“是呀,所以我们都要抓紧修炼,保命为上。”

樊素却在一旁笑嘻嘻的道:“眼下青州的情势,我想起了乡下的一句话。”

“什么话?”

“灶里的干柴,炉中的烈火!”

“什么意思?”

黎小黎年幼,迷惑不解。

樊素得意洋洋的道:“灶里的干柴,一点就着,点着了就变成了炉中的烈火了,打也打不灭,眼下青州不是这般模样么。”

周星辰不禁无语。

一向落落大方的红梅盗玉脸一红。

这句话其实是乡下人用来比喻狗,男女们恋,奸,情热的,樊素懵懂,不知从哪里听了来,却没弄懂其中的意思,估计说此话的人也不敢把真实意思告诉她。

周星辰“咳咳”

两声,找了个理由溜之大吉。

青州保持着诡异的平静,街市上连地痞混混都消失了,百姓们日子过得如意,人人都赞东平王治理青州有方。

青州城外某处的地下深处,血魔剑应王府之邀赶到时,发现厅中竟然坐了十余名金丹期修士,还有金丹修士在陆续到来。

“这是要开战了吗?”

血魔剑心中嘀咕着,找了个偏远的位置坐了下来。

在座的都是各世家、各门派金丹级别的人物,血魔剑大都没见过,也没有上前结交的意思,便闭目养神。

这里的筑基期修士总共才四五个,他进来后又是一副冷冰冰、满不在乎的样子,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有人开始悄声议论他,其中一个金丹初期看他不惯,说话声音很大,甚至伸手对他指指点点的。

血魔剑冷哼一声,那金丹初期大怒!

几时见过筑基中期在金丹期前辈面前这般嚣张的。

一股强大无匹的威压逼向血魔剑。

血魔剑放出自己的灵压来对抗,身子却坐在椅上动都不动。

那金丹初期见竟然压他不住,一张老脸羞得黑里透红,身形晃动,便要教教这狂妄小子如何做人。

血魔剑伸手一指,厅中顿时暗红色光华大作,一枚血红小剑悬浮于他头顶,剑尖微微颤动,指向那名金丹初期。

有人惊呼一声:“血魔剑!

这便是血魔剑!”

没错,这便是血魔剑,萧红冰赖以成名的魔器!

这件魔器不归类于法宝,没有上中下三品之分,威力却甚于法宝。

传说这枚小剑能无限升级,其升级的条件是要饮人血,敌人的修为越高,其血液对血魔剑升级的助力就越大!

血魔剑萧红冰冷冰冰的道:“有人说萧某曾斩杀金丹是在吹嘘,你若不服,只管试来!”

厅中许多人兴奋不已。

这几年血魔剑好大的名头,许多成名已久的金丹期修士都不及他,修仙界天天传说,筑基中期的血魔剑斩杀金丹有如家常便饭,今日有金丹初期的道友不忿,正可一探此子的分量!

热门小说推荐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皇帝从村夫开始

皇帝从村夫开始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