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本姓金,生于大荒山,长于大荒山,迄今约有四万零七百多岁了,我一生无妻无子,这一身的本事与神通也都是大荒派所教授的……”
荒十三临死前请周星辰看顾大荒派,他自然不能不答应,当即郑重盟誓:“只要大荒派不背弃我,我此生必保大荒派安宁兴旺。
若违此誓,教周星辰一生气运衰败!”
荒十三听了甚为满意,吩咐天道子:“道真,我知你的性子与那阴魔教的瞿小子一般,外圆内方,自视极高,等闲不肯服人。
但周小子非比他人,老夫四万年来阅人无数,从未见过身负如此大气运者。
这等人物即在上古那个大时代,诸天万界也不过寥寥几人而已。”
“世间的万事万物皆有一定的寿数。
咱们大荒派传承得太久远了,已成为天地间的一大异数,既成异数,早晚要遭逢大劫。
单凭你们一宗二尊四老那几个人物,还有背后隐藏着的几尊荒神,只怕很难渡过劫难。”
“如今周冰侯身负无双大气运,庇护我派安然渡过此劫绝无问题。
我命你等从此真心实意地奉周冰侯为尊,一切须听从他的吩咐,不知你愿意否?”
天道子双膝跪倒,泫然流涕道:“是我等后辈无能,累老祖至死还牵挂着本派的存亡大事。
老祖既有法旨,道真怎敢不听。”
当即也发下大誓:自此大荒派全派奉周冰侯为主。
荒十三心事已了,不觉露出轻松而顽皮的笑容,对周星辰道:“三万余年不生不死的荒神生涯,谁能知道我等心中的苦楚与煎熬?我今赴死,于阁下、于大荒山、于宇宙间万灵各族均有好处,我之死将名垂青史。
记着,荒十三的本名叫作金无用!”
周星辰、天道子双双拜倒在空中。
姬黄昏从河图中飞出,拱手道:“金道友,姬某也来送你。”
金无用笑道:“我记得你,你不是上古人族三大虚神之一的小姬么?哈哈哈,昔年咱们之间的那点恩怨就此销去,如何?所谓人死债消么。”
上古人族自然不止三位虚神期大修士,但名气最大、实力最强的虚神期却只有三个,姬黄昏正是其中之一。
类似崔木鬼那等实力既弱、又胆小无担当的虚神,很多时候被人无视了。
论实力,上古时金无用比姬黄昏要弱不少,但彼时正当大荒派的势力最为鼎盛之期,金无用有一次不给姬黄昏面子,姬黄昏因忌惮他背后的大荒山,就没敢报复回去。
“金道友放心,在人族生死存亡的大事跟前,咱们那点小龌龊根本不算什么。
冲你面子上,姬某往后也会看顾你大荒派的。”
金无用拱手还礼,感慨道:“还是姬兄的眼光好,认了一位好家主。
金某便没这个福气……”
“三位请出阵去罢,金某这便去寻那魔胎拼命!”
周星辰、姬黄昏、天道子三人出了五方诛魔阵不久,就见一道遁光自大阵中窜出,正是忘机子。
老古董对周星辰道:“我在南边与那魔光斗得难分难解之际,猛地里荒十三来了,嗯,他如今自称叫什金无用,在我老古董面前以前辈自居!
让我抛下魔光出阵来,说是你的法旨。”
周星辰点点头:“他做荒神之前确是名叫金无用,这位前辈亦是上古有名有姓的虚神期大高手,我家姬太上认得他。”
姬黄昏接话:“上古时他的名气也不小,至于实力么,比老夫只是略差了一点点,嘿嘿……”
几人一面口里说话,一面驾起遁光飞快地朝后退去。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