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52章 宋璟诗作得头筹 味道亲闻梅花赋(第2页)

群臣一致赞同。

武则天笑着对宋璟说:“宋爱卿之诗,意境高远,寓意深刻,当为今日之最佳。

朕赏你御制笔墨一套,以彰其才。”

宋璟跪地谢恩,群臣也纷纷鼓掌祝贺。

张易之、张昌宗又觉一阵恶心。

明月高悬,麟德殿内的宴会一直持续到深夜。

太极宫漱芳殿内,武则天与李春晖正在泡温泉,武则天说:“今晚你的诗写得很好,但朕还是把奖赏给了宋璟。”

李春晖说:“春晖那是酒后胡言,现场不得不为之,只好滥竽充数。”

武则天说:“朕知道你虽有文才,但不喜作诗,朕没有在宴会上难为你,群臣可不一样的心理。”

李春晖说:“春晖明白陛下的垂爱。”

“朕今天奖赏宋璟,觉得此人是朝中一股清流,宴会上,他好像跟五郎有些不愉快,朕当时是看见了,并不知道详情。”

武则天拉着李春晖的手臂,说:“抱抱朕,朕累了。”

武则天在李春晖的服侍下,享受着温泉的温馨。

李春晖的元神借助《灵飞真经》十字咒语的魔力,飞离肉身,穿过层层迷雾,来到了公元688年,这一年宋璟二十五岁,苏味道四十岁。

公元688年,大唐盛世,文化繁荣。

时任绣衣直指使者的苏味道,正坐在他宽敞的书房内,手中捧着一卷新进呈的诗文,作者是年轻有为的宋璟。

宋璟站立一旁,态度毕恭毕敬,他的眼神中既有期待也有些许紧张。

苏味道一口气读完了《长松篇》,然后又翻开了《梅花赋》。

他的声音在书房中回荡,充满了赞叹和感慨:

“垂拱三年,余春秋二十有五。

战艺再北,随从父之东川授馆舍。

时病连月,顾瞻危垣,有梅花一本,敷葩于榛莽中。

喟然叹曰:‘呜呼斯梅!

托非其所出群之姿,何以别乎?若其贞心不改,是则足取也已!

’感而乘兴,遂作赋曰……”

苏味道读着读着,仿佛被宋璟的文字带入了那个寒冷的冬日,看到了那株在荒草中独自绽放的梅花。

他的声音随着诗文的节奏起伏,时而低沉,时而高亢,将梅花的坚韧和高洁表现得淋漓尽致。

“……若夫琼英缀雪,绛萼着霜,俨如傅粉,是谓何郎;清馨潜袭,疏蕊暗臭,又如窃香,是谓韩寿……”

苏味道读到这里,不禁抬头看了一眼宋璟,眼中闪过一丝赞赏。

他继续读下去,直到最后一句:“……聊染翰以寄怀,用垂示于来哲。

从父见而勖之曰:‘万木僵仆,梅英载吐;玉立冰洁,不易厥素;子善体物,永保贞固’!”

读完,苏味道意犹未尽,他轻轻合上卷轴,深深地看了宋璟一眼,说道:“写得很好!

热门小说推荐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皇帝从村夫开始

皇帝从村夫开始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