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萧家还有三处空宅,改天萧良带李案首去选一处。”
萧韵毫不犹豫的道。
李长歌:“……”
李长歌很确切自己开的价太低了,自己还是太没见过世面了。
萧韵笑着站了起来:“我让人去准备契约,我们今晚就签契约,青娥,去明玉楼跟掌柜的定一间天号房,今晚设宴款待李案首。”
李长歌刚想说不用那么麻烦了,一名婢女便下去了。
谈好了生意后李长歌拱了拱手告别回家,乘上马车,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能拥有一万一千两银子,也忍不住激动起来。
“采薇姐知道后一定很高兴,即便我现在不写书了,一万一千两银子也够我和采薇姐花一辈子了。”
李长歌脑海中闪出这个念头,便急忙摇了摇头,暗道:“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如果我抱着安逸的想法,会逐渐失去上进心,可能这辈子都是这样了!
我想成为高品小说家,领略更高天空的风采,就不能有安逸的心态。”
云雁秋也跟在马车中离开,说道:“李兄今后小说出版,记得送我一本。”
李长歌微笑道:“那是自然,云兄想要我随时给你送过去。”
云雁秋也属于望族,只是不是萧家那种名门。
云雁秋笑道:“那我要你在书中给我写个名儿。”
李长歌心说这不就是亲笔签名吗?
当下点了点头道:“我的字丑得很,云兄不嫌弃便好。”
虽然这段时间他也经常在练毛笔字,但毛笔字可不是练一两个月就能写得好的,他现在的字也只能说还能看得下去。
“李兄,再过几日便要出去除妖了,我听说这次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叫阴官镇的地方,咱们提前准备一下。”
云雁秋说道。
“阴官镇?好的,需要准备些什么吗?”
李长歌眉头一扬,也没去多想。
回到家后,李长歌心中想着,自己要不要也开个书铺。
当然,不是为了赚钱。
主要是李采薇上次吃饭时跟他说过一直待在家闷得慌,想要找点活儿做。
“采薇姐不认识字,虞雨虞晴也不识字,先教她们认字,再开个书铺,反正我也不指望书铺赚钱,就交给她们玩玩。”
回到房间继续练字,李长歌发现自己练字练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极其厌烦的心理,恨不得丢掉毛笔躺到床上去,但坚持下去,这种厌烦的心理就会消失,而且看着纸上的毛笔字会产生满足的快感。
傍晚时,李长歌跟李采薇说了一声要出门一趟,便让司虎带着自己前往明玉楼。
云雁秋说不想去,于是李长歌一个人到了明玉楼。
到明玉楼下时,萧良已经等候很久,热情的招呼李长歌上去:“长歌,走,我姐姐已经到了。”
李长歌微笑道:“萧兄,我发现你似乎很害怕你姐姐的样子?”
萧良顿时面露苦笑:“你有所不知,我自小母亲就病逝了,我父亲又在中京做官,长姐如母,家里的一切事都是我姐姐在处理,因此她说什么就都是什么。”
“这点倒是和我有些相像……”
李长歌道。
萧良道:“我记得你也有一个姐姐?”
“是啊,她叫李采薇。”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