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反叛者对港口黑手党的示威暴动,却总是以普通人的性命,与反叛者们自己的性命作为终结。
这真是一出黑色幽默。
我牵着他的手,小心翼翼地贴着墙一点点往外摸索着走。
楼下的枪声已经趋近于无,只剩下鼓点敲击着心跳的EDM背景乐从残破的音箱流泻而出,滋滋啦啦。
我暗自庆幸提前蒙住了他的眼睛,没有让他看见这片战后的残垣。
空气里四处漫溢着鲜血的铁锈腥味,和枪的硝烟、迸溅的脑浆与内脏混淆在一起,那股无法形容的臭味直冲脑门。
到处都是尸体和伤员。
我真的不是什么同情泛滥的人。
但是当我路过墙角那个捂着腹部,肠子黏连着血从伤口不断涌出而不住哀泣的学生妹;跨过一具似乎是逃跑时被子弹击中了后脑勺的尸体、鞋底踩上疑似那具尸体黏糊糊的脑浆时——汹涌袭来的悲伤像无处不在的空气将我包围。
我呕了两声,却什么也没有呕出来,最后只能发出那种听起来快要吐的干咳。
往前跑的脚步却从未停下,而他始终紧紧握着我的手,跟在我的身后,距离刚刚好,是往前迈一步就可以恰好从背后抱住我的距离。
战争似乎彻底结束了。
一楼的枪声已经完全止息。
但是我还是不放心,在角落停下脚步探头的时候,我的攻略对象就这样自然而然的贴了上来——从一只手牵着我的姿势,变成了双手环住我的腰那样似乎亲密无间的背后抱。
我居然一点也不抵触他的拥抱。
这个认知让我忽然产生了一种恍如偷情的羞愧,我的男朋友在出差,我却拉着另一个男人穿过战场在逃命。
尽管从严格意义来说——他才是我的男朋友没错。
“有点累了呢。”
他抱着我,头轻轻靠上我的肩,温凉的嘴唇擦过我脖颈的肌肤,像一个吻。
围巾悄无声息地滑落,露出他沉郁的鸢色眼眸,让我想起来海啸来临前一秒的平静。
他的眼神和他的拥抱一样让我无法呼吸,像致命缠绕的水流将我淹没,被迫沉溺。
——我们深陷尸山血海,他却对一切的死亡与鲜血无动于衷,只想抱紧我。
这个一闪而过的念头比刚才‘他似乎吻了我’的认知更让我不寒而栗。
我没有对这个念头细想或深究。
此刻我只想带着他离开这里。
我细声安慰他:“没关系,我们就快出去了。
放心好了,今天一定会让你毫发无损的离开这里,就算黑手党的枪口对准了你,我也会挡在你的身——”
话真的不能乱说,搞不好就成了立起来的flag。
一队高度疑似黑手党的西服墨镜酷哥们井然有序地抬着一具具尸体,和我们撞了个正着。
我把最后一个字像吞苍蝇似的吞进肚子里,如临大敌,我在短短的几秒之内已经脑补出来了好几种我的死法。
包括不限于,被子弹射中脑门,被扼住咽喉窒息而亡,被一刀割喉血流身亡....
事态的发展却朝着我完全意想不到的轨迹驶去。
这群看起来一只手就能把我一拳打爆的西装酷哥们在视线扫过我的攻略对象后,忽然默契而整齐地低下头,如果不是他们抬着尸体的手空不出来,我几乎以为他们会向我的攻略对象行礼——兢兢战战、恭恭敬敬的,就像战士偶遇前来巡视的君主那样带着敬畏与惶恐的行礼。
“B...Boss....晚...晚、晚上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