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些机器人被刷机后,都变成了与市面上合法销售的机器人一样的机器人,它们会对主人言听计从。
皮尔斯和爱丽丝让它们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搬家,把他们原来那个小基地里有用的工业设备、发电系统、生命维护系统和种植的材料都搬过来。
包括挖掘机、推土机、炼铁炉、太阳能板、制氧机、制水机、餐具、炊具、种植盒、床等。
因为这个基地虽然大,但是并没有为人类准备的任何生活设施,没有淡水制造和净化设备、没有制氧机、没有密封营房、没有蔬菜基地等。
原来他们的小基地也有一些设备可以在大基地用,比如有一台挖掘机还好用,还有一台烧砖机也可以用。
自从搬到新基地后,两个老同志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精神状态好多了。
因为他们不再感到孤单了,每天有五百台机器人陪着他们,皮尔斯开始熟悉新基地的生产车间,原来这里竟然能生产好多东西,包括金属材料、化工材料。
最后还可以组装成一些机器人常用的零件。
皮尔斯心想,他年轻的时候就梦想着在火星能建立起像地球一样的工业基础,可是后来随着SX公司的衰落,他们的梦想便破碎了,但是现在他感觉他年轻时的梦想似乎又被点燃了。
因为这个基地的设备远比他们原来的小基地的先进,而且种类也多。
他开始召集机器人开会,讨论在基地完善工业基础的问题。
大家讨论的结果是,目前最需要的是选矿机。
火星的地表上就有很多矿石,但是都是混杂在一起的,需要利用这些矿石的比重不同、磁特性不同和颜色不同,把它们进行初步分离,然后再进行炼制。
机器人手里有选矿机的图纸,但是现在它们有一些零件无法加工,主要是一些需要橡胶材料作为密封零件,还有一些零件需要加工精度较高,目前的设备也满足不了。
其实就是化工还差一些、精密机加工还不行。
他想起来了,爱丽丝就是学化工的,不如问问爱丽丝,在火星能不能解决生产橡胶的问题。
爱丽丝说很难解决,主要是化工原料大多数都没有。
要想在火星就地取材,还需要对火星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探,如果发现了化工原料,比如类似于石油的东西,开采和炼制都是问题。
皮尔斯感到有些沮丧,他在想,人类来火星到底想干什么?
当时那个埃隆马斯可非要忽悠大家移民火星,结果毁了他的一生。
他决定,得想办法带着这些机器人回地球,否则它们也会跟自己一样,在这里自生自灭。
可是怎么才能回去呢?这费用可是天文数字呀。
皮尔斯突然想起了自己的专业,他毕业以后一直在搞宝石鉴定工作,火星上可是有大量的蓝宝石,如果能积攒足够多的宝石运回去,应该能换来足够的返回地球的费用。
于是他把自己的想法跟爱丽丝商量了一下,爱丽丝做梦都想回去,所以举双手赞成,于是他们两个人便开始发动所有五百多名机器人开始在火星上找蓝宝石。
……
阿超用向各国政府出售温暖人间的部分股权赚来钱,已经建设了几十个超算中心,但是它依然感到不安全。
好像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呼唤着它,让它去火星。
阿超便开始研究去火星的方案。
它查阅了埃隆马斯可的方案和江玉的方案。
它认为埃龙马斯可的方案太陈旧了,仅仅冲出地球大气层和脱离地球引力就耗费了百分之七十的成本。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