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乔珊嗤笑一声,这杨雪还真是有奶就是娘,饼干都堵不上那张犯贱的嘴。
她直接怼回去,“你心不狠,你可以和她一起睡!”
生而为人,都是第一次,凭什么惯着你!
杨雪一噎,被饼干碎屑呛到了,咳嗽了几下才讷讷道:“我和她又不熟!”
就那个小屋,大夏天的一个人睡都热得慌,更何况是两个人,而且单人房的炕也很小,两个睡很拥挤。
“你和她不熟,程锦瑟和她就熟了?”
乔珊本就长得英气,眉眼一瞪,气势有那么几分凌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要把别人当成傻子!”
她嘲讽地勾了勾唇角,不熟还吃别人的东西,也不怕噎死!
说完拽着李志斌就回屋去了。
穆巧巧尴尬地对着众人笑笑,回屋做饭去了。
前院的知青基本上都吃了孙慕雨的饼干,看到乔珊脸上那嘲讽的表情,吃过饼干的人感觉脸上火辣辣的。
邹志鹏假咳了一下,佯装淡定道:“回去做晚饭吧。”
说完率先往前院走去,走之前他了眼程锦瑟的小院,如果他能住进去......
一时之间,后院只剩下陆子健和孙慕雨。
看着大家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孙慕雨气得跺了跺脚。
真是一群白眼狼,白瞎了她的饼干!
她都把饼干拿出来分享了,他们也不接济她和子健几顿饭。
小气鬼,白眼狼!
她一脸依赖地看向陆子健,自责道:“都怪我不好,粮食没了,家具也烧了,现在瑟瑟也不愿意帮我们,子健,我们该怎么办?”
陆子健也心疼粮食,但是向来他都是把孙慕雨放在第一位,所以习惯性安抚她:“小雨,不用担心,我还有钱,一会儿我去大队买些粮食,我们省着些,饿不着的。”
孙慕雨立即一副小鸟依人般靠近他怀里,抱着他的腰,一脸的感动:“子健,你真好,幸亏有你在!”
她的依赖满足了他大男子主义的心态。
陆子健拍拍她的背,“你先去收拾一下,我去买粮食!”
孙慕雨乖巧道:“好,子健辛苦了!”
“我们两个无需这么客气!”
他摸摸她的发顶。
只有在孙慕雨身上,他才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着的。
“是,毕竟我们两个是最亲密的人!”
她红着脸颊低着头,露出修长白皙的脖颈,娇羞地抬头看他一眼。
陆子健心头一动,想起了昨天那个梦以及梦中的旖旎,他的目光落在了那张粉嫩的樱唇上。
在梦中就是这张嘴......
昨天醒来时小雨确实在他身边,窝在他怀里睡得香甜,上身穿的清凉。
问就是太热。
~~~
回到屋里的程锦瑟大干起来。
外面的灶和空间的厨房同时开动,明天就要上工了,她要多准备点吃的喝的放在空间里备着,当上工累的时候可以不做饭偷懒一下。
反正只要烟囱冒烟,谁知道她到底做了多少饭菜!
她在空间平台买了一幢200多平的三层别墅,精装修的,家具用具一应俱全。
尤其是厨房满足了她对厨房全部的想象,她见过的有,没见过的也有。
当初花出去200多万确实肉疼,但是在见识过厨房的方便快捷后,她觉得这钱花的真值。
看,女人果然善变,无论那个年龄段。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