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
。
“二师兄说的是,论武功我跟师兄师姐们还相差甚远,的确是该继续好好磨炼自己。”
对于荆棘显得有些刻意的批评,未明倒也没有反驳,反倒是给予了肯定,并表示自己会继续努力。
当然,这倒并不是说因为未明他刚才没有察觉到他们的到来,这里面的因素有很多,除了修为境界的差距之外,最关键的一个原因,还是因为他们没有任何敌意和杀气。
不过这都不妨碍未明给自己二师兄面前卖个乖。
虽然他嘴上总是不饶人,跟谁都是一副很不好相处的样子,但对于未明来说,无论是从前世游戏中对他的了解,还是今世实际与他相处后的亲身感受,都让未明清楚的知道,二师兄他只是外冷内热,刀子嘴豆腐心罢了。
嗯~通俗的讲,就是所谓的。
。
。
傲娇!
“嘁~”
而见未明这么上道,荆棘脸上也露出一丝无趣,别扭的转过头看向一边。
一旁的谷月轩见状,也是微微一笑,原本打算打圆场的话也变成了对未明的恭喜。
“恭喜师弟,不仅功力更上一层,就连剑法也达到了更高的境界,为兄当真是替你感到高兴啊~!”
谷月轩发自肺腑的说道。
未明闻言,却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对谷月轩说道:“多谢师兄,说起来这也多亏了师父的教导,和师兄师姐们的砥砺,不然光靠我自己的话,别说是到现在的境界,恐怕连先天都还遥遥无期呢~”
话说到这儿,未明就敏锐的发现,刚才还一副事不关己模样的荆棘,此时却是若有若无的往这边凑了一点儿,虽然眼睛没有看过来,但也能一眼就看出他在干嘛!
虽然面上努力的装作若无其事的冷淡模样,但很显然,对于未明的谢辞,荆棘还是很关注和受用的。
当然,既然未明能够发现,那谷月轩和卫紫绫自然没理由发现不了,甚至就连武功最低的阿贝都看出了端倪。
由此可见,荆棘的演技是多么的拙劣,在场的所有人,估计也就只有他自己以为他没有被发现了。
不过众人倒也没有拆穿荆棘,只是都无声的笑了一下。
谷月轩也是,在笑着看了一眼荆棘的侧影之后,便继续对未明说道:
“师弟你太谦虚了,纵然是师父他老人家教导有方,也离不开你本身的努力啊!”
说完,谷月轩也没在寒暄,开始切入正题,向未明询问起他的进步情况,虽然可以看出未明的功力和剑术都进步不少,但具体进步了多少,突破之后又有没有其他疑惑,这些都是谷月轩身为大师兄应该知道并及时解决的问题。
“师弟,你突破之后可有什么不适的感觉,或是心中有什么感悟,若是有什么困惑,正好可以直接说出来,我和你师姐还有你二师兄都可以替你解答。”
“这。
。
。”
一说到这个问题,未明还真是有一些萦绕在心头的困惑,“内功方面倒是没什么问题,很顺利的就突破过去了,只是这剑术。
。
。”
未明下意识的抬起握着宝剑的手,眼神有些茫然的看向剑柄的位置,也是在这时候,未明才发现,自己之前顺手拿出来的宝剑,居然是赤霄。
“是剑术上有什么问题吗?”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