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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集市上廊坊勾肆,清晨时分,赶着早集,人声喧嚷,肩并交踵,自是十分热闹。
林脩随阿伯摆好摊子,标好价格,清酒二十文一两,槐花熏五十文一两。
此时市集中一斤分作十六两,林脩不太习惯,也没有可以称重的器具,按照一斤十两,自己估摸着卖与客人。
林脩生得不凡,又是少年之姿,自是吸引了很多目光,从第一个问价沽酒的人之后,酒香散开,清酒卖得甚好,槐花熏偶有问津,却无人购买。
如此三日过后,清酒已卖得白银十两有余,可槐花熏却滴酒未售。
郭氏甚少挣得些许钱,看到林脩的收获已是十分心喜,让林脩夜里早点收拾好好休息。
夜里林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为槐花熏心焦,思量颇多却不得回应很感无力,却又不甘;仔细想想可能是自己销售方式不对。
市井之中,自是锱铢相较,二十文的清酒与五十文的槐花熏,味道也相去不远,一般人自然选择清酒;而附庸风雅之人平日并不需要游走于市井之中为生活盘算奔波,实际上即是选择销售地点不存在销售对象。
现在清酒还剩一些,槐花熏虽然酿得不多,可全剩着也让人心疼,明天应该好好重新择地而销啊。
想通之后,林脩渐渐沉稳睡去;月色正好,抚去白日的奔波。
第四日,林脩和阿伯约好回去的时间地点,自己单独拐过几个街道,正是大的客栈集聚之地;找到岔路的一棵大槐树,铺好几尺来方的灰色布巾,将酒摆好。
白瓷上贴的标签题着“槐花熏”
,后用小字注着“他乡为客,思归槐里;时岁尽染,所悟及孝”
;又拿出简单的纸笔,思磨着是否又该多写点或者练练字打发时间,最近时常练练字,一是习其字体,二是识其繁简,到现在也还差不多,只是偶尔会繁简交错,不尽一致。
这条街道果然繁华甚多,许多绣衣公子或白衣书生往复来,楼上多有公子倚栏而往。
林脩虽然穿着粗布衣衫,但被母亲拾掇得十分整洁,再加上青丝乌发,明眸皓齿,曦粉脸颊,又自然而得,甚是引人注目。
自有路人被其秀色风格所吸引,虽不知其自得风格在于想着赚得满载而归,亦从无以市井贩卖为耻的教育。
这日,介休城朱家小少爷正闲得无聊与一帮相熟的游闲子弟在此最大的酒楼嬉戏肆玩,想着怎么打发这妍妍日光,不想正看到槐树下的林脩,看他生得模样好,不由生得找乐子的兴趣。
遂引着一帮小厮下楼,剩下的游闲子弟则争相趴在窗边准备看热闹。
朱家小少爷背着手,抬着下巴,挑挑眼神,嗤道:“哟,卖酒的啊,清酒二十文一两,槐花熏五十文一两,话说这槐花熏贵这么多是什么道理啊?”
林脩微敛双目,转动眼珠暗自思量,想着小公子一番锦衣玉食的模样,随意忽悠几下,自然是不会在乎这点小钱的,看来果然今日财运不错。
“这位公子,所卖这槐花熏以清酒为基,以将开未开、饮朝露、沐晨光之槐花熏染,更为清雅。”
朱小少爷眼珠滴溜溜地转一下,“你这就添点槐花什么的就价格翻倍啦?”
林脩更作端庄木有,缓缓解释道:“世上难得,唯心意感怀;陶瓷价廉,遇巧功妙笔则加倍;帛布色简,遇色染丝绣则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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