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1章(第1页)

>

这句话毫无疑问是戳中朴生的心坎,赶忙附和“杰克先生说的是,这边请吧。”

杰克叹了口气,走进店铺,暗道猎手先生还是太仁慈了,如果是他,他一定会将这奴隶的身体分割开来,泡进装满福尔马林的罐子里,特别是那双绿色的眼珠,就像人鱼一样美丽……

在两人有说有笑的挑选货品时,以撒就站在店门外,冷冰冰的看着这一切,如果对半神的容忍来自于他们本身就是一体,那对杰克的容忍,那就仅仅只是时机没到,一旦时机成熟,他会让这个名为杰克的臭虫,死的悄无声息。

朴生要了一大堆东西,木柴、油灯、油料、加厚的鹅毛被子、一个精致小手炉……

店主记账的手根本就停不下来,杰克不解“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

朴生总不好说他能嗅到暴风雪的来临,只好随便扯个理由“我在这附近租了个旅馆,里面很多东西都没有,所以需要出来采购一点。”

“这么多东西都是你一个人采购?那些下人呢?”

朴生眼神躲闪,由于他特殊的职业,之前也有买过奴隶,但都无一例外地被吓跑了,后来没再买过,也是因为不想传出什么笑话。

每天从早上起来就一个人,所以即便以撒是一只怪物,他都从没想过要赶走这个得来不易的奴隶。

朴生扬长避短“工作原因,没办法。”

杰克看着朴生略有憔悴的脸,心有不忍“要是猎手先生不介意,可以来寒舍暂住直到离开。”

朴生欣喜若狂,掩住翘起的嘴咳了几声“会不会太麻烦了。”

杰克赶忙摆手“猎手先生能光临寒舍,已是荣幸,怎么会麻烦。”

朴生眼珠一转,看来还能再推拒两下,于是在猛烈拉扯过后,终于松了口,一副真拿你没办法的样子,住进了杰克家。

留下店主一人看着写满账条的本子,陷入了沉思。

与此同时,在踏入杰克家那一刻,朴生就明白对方口中的寒舍竟然不是谦虚,而是真的除去必要用品外,家徒四壁,明明这么大个宅子,里面却比海盗打劫过的商船还干净。

一问才知道,杰克把钱全花在了探究人鱼上,宅子的第二层和地下室,全都用来摆放那些变态实验品,能住人的地方,就只有他眼前看到的这一层。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异类?朴生肠子都悔青了,放着大旅馆不住,跑来跟这变态住毛坯……

此时一只灰白灰白的大犬摇着尾巴跑来,飞扑到杰克怀中,甩着湿哒哒的舌头,狂吠“汪汪汪汪!”

“哈哈哈,好伙计”

杰克抓着狗的腮帮子搓了搓,脸上瞬间迎来一条大舌头,把杰克的脸舔的干干净净。

朴生看了看狗,又看了看以撒。

以撒“……”

杰克看着异常亢奋的大狗,刚站起身,就被大狗叼着裤腿拉到窗前,只见大狗对着窗户狂吠。

“嘿!

别这样叫Brandy,这样会吵到别人的!”

朴生“它估计是察觉到暴风雪了。”

“汪汪!”

杰克愣了愣“真的吗Brandy?”

热门小说推荐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