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史密斯在约定的餐厅等了很久,没有等来苏叶莱,却等来了董若与。
“苏叶莱人呢?”
史密斯皱眉。
“她不会来的。”
董若与接过服务人员送过来的咖啡闻了闻,笑着问:“这咖啡有没有加一些不该加的东西?”
史密斯这会儿没心思同董若与说话,他只关心苏叶莱到底是什么态度。
董若与见他烦躁的样子,喝了一口咖啡道:“不,你不会在咖啡里下料。”
“因为没有必要多此一举,这个咖啡馆进来了就很难再出去吧。”
史密斯冷笑:“那你不怕?”
董若与无所谓地耸耸肩:“我怕什么呢,你知道的,我孤身一人,也不知道做些什么,漫无目的地漂泊着,生死早已经无所谓了。”
史密斯见她如此,有那么一点心疼,久远的记忆复苏,他们太久没有见面了,久到他自己都快忘了,曾经也喜欢过这个同事。
他们并肩作战过,她还救过他一命。
只是后来因为她未婚夫的事情分道扬镳,从此成了陌路人。
她去了中国,她的家乡。
史密斯起初日夜难过,也怪她走得如此干脆。
后来随着他步步高升,接触到了别的快乐之后,就逐渐将她遗忘了。
他原本以为,他们不会再见面。
没想到这次董若与跟着苏叶莱来了美国,并且多次和他接触。
她是苏叶莱的下属,史密斯对董若与的刻意接近,抱着十分的怀疑态度。
苏叶莱是个很狡诈的女人,指不定是她指使董若与接触他的,他可不能中了美人计。
现在的史密斯不是过去的那个傻小子,他见识广阔,区区一个董若与迷惑不了他。
史密斯收回飘飞的思绪,轻轻咳了一下,沉下声调来:“你来做什么?”
董若与似乎很喜欢这杯咖啡,将一整杯喝个底朝天,随即将咖啡杯倒扣过来:“我之前跟你说过的。”
史密斯摇摇头:“不,我不相信。”
董若与反问:“那要不然史密斯先生以为,我是来做什么的?苏叶莱那边早已经安排好了后面的戏,你这一回,必定会败给她。
我若是帮她,你只会输的更惨。
据我所知,你年底有可能降级。”
史密斯目光猛地收缩,她是怎么知道的,那苏叶莱是不是知道。
如果苏叶莱知道,定会无所不用其极。
“如果我真的和苏叶莱站在一边,她早就知道了。”
董若与似乎猜到了史密斯的心思,回答道。
史密斯抿紧的嘴唇有一些松动下来,但是想到会场的事情,又默默摇了摇头:“可是董小姐上次带着我去枪击现场,让我陷入如今的困局,是你害了我。”
要不是董若与带路,他不会这么快进入案发地,也不至于被泼了脏水。
事后他怀疑过,是苏叶莱指使董若与的,他也是一时冲动,着了他们的道。
董若与无奈道:“这事情也在我的意料之外,史密斯不觉得很奇怪吗?莎米带着枪上去,却只是打中了手臂,这种可有可无的伤口,看起来像是做戏。”
史密斯大为震惊:“可是莎米会配合苏叶莱?”
“史密斯先生难道就不怀疑,是苏叶莱配合莎米呢?他们为了对付你,结盟起来不是很正常?”
这就说得通了,一切就是给他下套,等着他往里钻。
史密斯扪心自问,如果没有董若与,他会不会跳这个坑,答案是肯定的。
于是他端起桌上的咖啡杯来:“可是,我这里不需要你了。”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