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 穿成男主白月光了(第1页)

“听说今天上午老夏家的小女儿跟老姜家的老二闺女又吵起来了?”

1974年省会戎区家属大院

六月份的天气热的有些下头,下午三四点,睡过午觉出来乘凉的老婶子们在张婶家门口的大树荫下说着最近大院里的八卦。

其中一个婶子,抬头看着姜家的门口,小声道:“两家又吵架了?”

另一个婶子接话道:“你说夏丘和姜糖啊,她们两个一个星期不吵一次我都觉得稀奇。”

“上次还见她们因为一条裙子吵,这还没过几天吧,这次又是为了啥?”

“她张婶,你和她们两家挨的进,知道的清楚吧,跟我们说说?”

张婶子嗨了一声:“这事儿我还真知道,这不是马上又到了毕业季,大院好多人家都在为孩子工作的事儿发愁,找不到工作,就得跟着政策下乡。

文艺部那边正好招人,夏丘选上了,姜糖没选上,好像面试的时候乐器被踩坏,怀疑夏丘做的,两人回来就吵起来了。”

“就因为这?打的头破血流?”

“姜家丫头向来强势,心气高,两家住对门,两个姑娘同岁,从小到大不对付,小时候不是比吃的就是比穿的,稍微大点儿争谁学习好,谁的朋友多,谁成了班干部,现在大了争工作。”

那个大婶笑道:“说不定以后还争起男人来了。”

“不管怎么说,人没事儿就好。”

一直在院子里乘凉的孟司柠听着外面婶子们的八卦,眯着眼躺在摇椅上勾了勾唇。

婶子们说的夏家和姜家,一个住在她隔壁,一个住在她斜对门。

今天上午的事儿,她也在楼上全程吃瓜。

战况惨烈,谁都没落到好。

让她上心的是姜家的女儿姜糖,和她闺蜜简直一模一样。

她严重怀疑她闺蜜也跟着穿越来了。

是的,现在的她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孟司柠。

半个月前这具身子在火车上遇到了匪徒,磕到了头,再醒来就变成了她。

半个月的时间,已经让她接受了这个现实。

这几日,正想办法试探下那个姜糖,看看是不是她闺蜜。

眼前突然感觉到了一片阴影,孟司柠的思绪被打断,睁开眼睛见是便宜小弟。

林泗云也不叫姐,沉着脸道:“明天的饭钱。”

孟司柠看着他,懒洋洋道:“钱和票我放在客厅的抽屉里了,以后你买饭就直接从里面拿。

我听说今天晚上食堂有豆角炒肉,你去早点儿。”

林泗云恩了一声,转身回了客厅。

打开抽屉看了下里面的钱,零零碎碎有二十块,还有不少的票,够她们两个人一个月吃饭的。

转头往外面看了一眼,自从半个月前,这个姐姐工作受伤昏迷后,醒来就有些不一样了。

林泗云在看她的时候,孟司柠也在想着这个弟弟。

这个便宜弟弟,和她同母异父,明明才八岁,每天却一副小大人模样,什么都会干,自给力特别强,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做的那叫一个顺溜,弟弟小小年纪有这“成就”

,原主功不可没。

孟司柠除了每天提供钱票,什么都不管。

要说虐待,额,只能说之前的原主确实有些。

现在的孟司柠可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未来人儿。

她到现在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原本她和闺蜜一起去市内新开的一家网红餐厅吃饭,回来路上出了车祸,再醒来,就来到了一个缺衣少粮的年代。

热门小说推荐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无良皇帝

无良皇帝

为自己的新书广告一下横眉,为一部都市类型小说。有如下几种方式能找到,在本浏览页把尾数替换为85220。或点击作者博客,可以找到。或在搜索栏中搜索。或在首页白金作者推荐栏中,可以找到。手头上有闲票的哥们,不要吝啬,帮忙投上票,不胜感激。...

盖世神医混都市

盖世神医混都市

为女友负债累累,却被背叛羞辱,本以为死定了,却获得了无上传承。至此改变人生,不仅美女蜂拥,权贵臣服,更是富贵滔天!曾经欺我辱我者,都将通通踩在脚下。医术,能救死扶伤,也能惩恶除害!...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剑道狂尊

剑道狂尊

九剑齐聚破苍穹,一朝成神碎乾坤!重生百年前,身怀九剑魂,必当手持长剑,一剑飘忽,人挡杀人,神挡嗜神!曾经的屈辱,曾经的仇恨,曾经的遗憾,曾经的彷徨,这一世,且能覆辙?步天昂首挺胸,锋芒毕露,剑指苍天,只问一句逆天何妨?一剑裂虚空!岂不快哉?...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