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着这只大龙虾,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我还没吃过这么大的龙虾呢,以前吃那些小龙虾,虽然味道好,但是个头太小了,辛苦剥开,里面就一点肉,吃着实在不爽。
这只大的就不一样了,那肚子比我的手臂还粗,绝对能吃个过瘾!
话说,以前倒是在网上看到过别人吃这东西,我早就想吃了,可惜没钱,这玩意太贵了,一只要好几千块呢,这还是生的呢,要是饭店里做好了的,那就更贵了。
我在这海边的水坑忙活了很久,收获颇丰!
什么鱼虾蟹,抓了满满一个竹篓,够我们吃好几天的。
本来我还想再继续抓点的,可惜的是,这个时候,还有一些生物也和我一样嗅到了食物的味道。
首先是几只类似乌鸦和苍鹰结合的古怪生物,在啄食那些鱼类的尸体。
我姑且称之为乌鹰吧,这乌鹰个头很大,一只起码有人头一样大,他们的攻击性似乎很强,我稍微一靠近,他们就会发出警告的尖鸣。
这些家伙的鸟嘴坚硬、锐利,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而且,他们还会飞,招惹他们,实属不智。
除了这玩意,还有更加另外担忧的对象出现了,一种体型类似小型犬,身上披着长毛的怪物,三五只聚集在一块,也在抢食那些鱼类。
我姑且称之为毛狼。
这几只毛狼体型虽然小,连一般狼的三分之一都没有,但是因为是群居,相互之间还能配合,实力绝不容小觑。
我一个人遇上了,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也就是这几个家伙现在对付那些鱼呢,要不然我可能已经成为猎物了。
这岛上果然不安全,只能说,这些天我们运气很好,没有碰上他们,今后还是让几个女孩外出的时候更加小心为妙,千万不要离开营地太远。
眼看附近的鱼类越来越少,毛狼和乌鹰甚至都起了一些冲突,我抓住的那些鱼类,也让这几只野兽蠢蠢欲动,估计如果不是因为它们很少在岛上看到我这样的生物,肯定早就来袭击我了。
我感觉继续呆下去,恐怕会有点不妙了,便赶紧带着食物往回走去。
不过,一边往回走,我回忆起那一只只毛狼身上漂亮的毛皮,心底却有了一些别样的想法。
这些毛狼的毛皮看起来很厚,色泽发白,似乎还很柔软呢,这一定是很伤等的皮货,说不定堪比狐狸皮什么的。
如果能够将这几只都猎杀掉的话,我们的衣服就有着落了。
虽然这些家伙一看就很凶残,即便是我有枪,恐怕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毕竟,我的枪法也不准,只有在近处开枪,才能打中,而就算我能一枪打死一个,其他的迅速围了上来,几下就能咬死我。
不过,我却也是有优势的,虽然我的个人武力比不上他们,但我是人,我是有智慧的。
人类之所以有今天的文明,靠的可不是蛮力,而是智慧!
当然,无论怎么说,要猎杀这样的肉食动物,肯定是非常危险的,我必须小心再小心,别没死在刘辉的手里,反而被几只畜生给弄死了。
一边思考着,我一边回到了山洞,没成想刚刚靠近,就听到山洞那边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尖叫!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