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8章 衙门的猎狼榜被爆榜了(第1页)

程景浩无语地把竹鼠上的灰尘用温水冲刷了几遍,用布吸干上面的水,涂上蜂蜜再慢火烤一遍。

心中练习武功的信念更加坚定下来。

郭芙兰抱着一大碗老母鸡汤幸福地喝着,老火汤煲足时间,鸡味浓郁,鸡肉入口即化,爆炒鸡杂辛辣可口再配上一碗粗粮饭简直绝了,不枉她赶着冲回来。

看着她吃得鼓鼓的双鳃,泛着油光的红唇,烤着竹鼠的程景浩也跟着觉得自己做的菜美味可口,以前只有他一个人吃,煮什么都一个味道,后来宁愿随便啃点能填肚子就行也懒得下厨,现多一个人吃饭,味道又回来了。

“吃慢点,别噎到了,我这还在烤吗?我可捉了五只,吃不完留着明天焖着来吃也很香!

"

“嗯嗯,明天要我跟一些狼回镇上吗?"

那租回来的马车最多也只能放七八只狼就拉不动了。

"

不,不,不。

明天只交七只,后天上下午分别交七只,这样去衙门登记够二十一只吧,也不用这样,今晚我把它们全剥皮拆骨,把狼右掌留起慢慢去衙门登记,狼肉若是有酒馆食肆价格可以就买,剩下的腌起来咱们过冬吃。”

程景浩想了一下拒绝了她的提议。

"

虽然踢着去镇上省马车费,但路长您这样踢伤到脚可划算不过来,且会吓到人,不是每个人像我一样好心肠!”

程景浩一脸正气凛凛地为郭芙兰解释道,郭芙兰看他像看块狗屎一般,看得他挠挠脸继续厚着脸皮长篇大论地说着。

吃饱后的郭芙兰就没管院子里的事,就着程景浩烧的一大桶热水,美美地洗了个澡,准时按着生物钟抱着带有阳光气味的被子舒服的睡了过去。

院子里响了一个晚上的磨刀声剥皮切肉的声音,程景浩对着那些银狼,感觉自己身上有使不完的劲,看着在晨光下挂着的一匹匹狼皮狼肉,感觉挂着都是金子。

幸好这半山腰的,左右没一户人家,这家人一整晚的磨刀声剥皮砍骨声,不吓死人才怪,早早被告官杀人了!

程景浩一整个晚上没睡也没觉得累,早早煮上一大锅野鸡粥,跟郭芙兰招呼在家看家中午带饭回来,绑好马车装好货,自知婆娘没走前门的好习惯,他走时还把大门锁上。

驱着沉重的马车,经过昨天驶过几次马车的程景浩己弄出经验来,赶得又快又稳,得意到他边哼歌边摇头。

“嘿,程赖皮这么早起床,挺少见的。

"

"

您这昨晚在山上屋里过夜?也不怕狼把您给吃了?"

“哈哈哈哈哈,对对对。

不然也不会一大早赶紧起来,装不下去吧。

一大清早,山脚大路两边水田里干活的村民对着驶马车而来的程景浩就是一番的耻笑。

对于这些耻笑,程景浩也没放在心上,继续哼着歌平稳地驶着马车往镇上赶。

哼,青云山的狼都在咱家院子里还有这马车里,他怕个毛线!

接着下来几天,衙门里的猎狼榜被爆榜了。

一连几个猎人拿着狼皮狼掌过来登记也被衙门通知己爆满入册,己奖发完毕。

一连几波打到狼来要奖励的猎人也傻目了,到底哪里的人这么厉害,往那登记册一看人名,都是衙门内的人员名单,当场也不敢有什么意见发言。

喜欢懒汉虎妻请大家收藏:(www.cwzww.cc)懒汉虎妻

热门小说推荐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