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张玫玫听不出这“哦”
的一声是什么个意思,悄悄地瞧上他一眼,见他的右手落在左手腕间的佛珠串上,佛珠串儿似乎有些年了,表面上特别的光亮。
她也见过人戴这种佛珠串儿,年轻人到是少,大都是同他这般年岁的人,有些人戴着就叫人觉得四不像,他呢,佛珠串儿到是真衬他,他眉眼柔和,面上温和,好似这佛珠串儿就跟长在他身上一样,与他身上的气质都融合在一起,万万没有那种油腻的感觉。
“喜欢这个吗?”
冷不丁地,她听到他的声音,视线还落在他腕间的佛珠串儿上面,他的手指修长,竟是将佛珠串儿自腕间取了下来,放在手心里,递向她的面前。
她先是一愣,后来才反应过来,晓得他以为自己是看上他的佛珠串儿了——
当下便面上一红,连忙举起双手摆道,“不、不是,我没这个意思。”
他眼里含笑,“你要欢喜,就权作我给你的见面礼?”
“啊?”
她不止摆手,更是摇头了,“这不、不用吧。”
“上回你去了家里,没给你见面礼,按理说家里来了客人得给见面礼,”
他说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的,好似怕她听不懂,“今儿又碰上一面,又是在这寺里,到是凑巧,真是结了个佛缘。”
结佛缘吗?
她有些动摇了,可真要拿别人的东西,这个就有些不太能伸得出手,从小家里头就教育过不能随便拿人的东西,这拿人手短,吃人嘴短,道理她都是懂的——所以是不敢拿的,还是摇摇头,“这样儿不好的。”
“有什么不好的?”
他问她,语气依旧温和的,仿佛春日里的微风,轻轻地拂在她面上,摊开的手心一直在她面前,就等着她伸手将佛珠串儿拿走。
她脸上更红了,烫得下意识地用双手捂住脸,也不敢看他了,生怕他又起别的念头来,“我回、回去了,还有事儿。”
但她才站起来,陈睿的动作比她更快,已经站在她跟前,将她的去路都挡住,面上笑意浅浅,只看着她,依旧将佛珠串儿放在手心,摊开在她面前。
“上回阿景见我都没给见面礼,还埋汰了我,”
他不慌不忙地说着,“今儿见着你,也算是全他的意思了。
要是他晓得我这次还没给你见面礼,估计还得再埋汰我。”
“不会的,”
张玫玫赶紧否认,也不知道他们家哪里的规矩,还有什么见面礼的,要真这样子,岂不是每个头一回上陈家门的人,他们家都得给见面礼?“我不会跟他说的。”
他微摇头,微叹口气,“玫玫,在佛前可不能说谎的。”
她一滞。
佛珠串儿还坚定地递到她面前。
明明他态度温和,语气亲切,真跟个熟识多年的长辈一样,却叫她莫名地觉得有丝压力,到底有什么压力,她一时也说不上来。
她双手捂着脸颊,始终不敢伸出手。
陈睿瞅着她,更轻了嗓音,“把手给我?”
她抿着唇,手心叫脸颊烫得厉害,乌溜溜的眼睛就落在他手心的佛珠串儿上,半天了,她才将手放下,稍微伸了伸手,还没碰到佛珠串儿又想缩回手——
可陈睿没给她这个机会,一把抓住她的手,动作极快,但是力道并不重。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