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皮曼曼是陈轩班里最漂亮的女孩子,也就是班花。
当然,这个班花和陈轩高中班级的班花风月,远远不能相比。
只能说皮曼曼有几分姿色,而且家庭小康,会打扮,在班里十几个女生中,很容易脱颖而出,成为男同学们爱慕的对象。
陈轩当时已经和许静在一起,对皮曼曼没有感觉。
只是有一次,皮曼曼在校园里扭到脚,陈轩正好路过,便背着她去看校医。
之后,皮曼曼对陈轩有了一点好感,当然,她一个富家小姐,肯定不会真的看上陈轩。
但陈轩也没有主动追求她,这让皮曼曼心中不爽,本小姐明明对你表现出好感,你为什么愣得跟个木头,一点表示也没有呢?后来知道陈轩有女朋友,皮曼曼虚荣心作怪之下,就去找陈轩说,如果陈轩和许静分手,她会考虑当陈轩的女朋友。
陈轩早就看透皮曼曼的为人,知道他就算和许静分手,皮曼曼也肯定只吊着他,拿他当备胎,不会真正的喜欢上他。
因此,陈轩当时直接拒绝了,而且和皮曼曼断了来往。
皮曼曼恼羞成怒,向班里的同学说了许多陈轩的坏话,说陈轩脚踏两条船,有女朋友还想对她下手。
女人一旦变成长舌妇,是非常可怕的事情,而且班里有许多男同学都暗恋皮曼曼,被她一说,全都对陈轩非常厌恶。
陈轩的家境,班里所有人都知道,这么穷的男生能找到女朋友已经很不错了,还妄想泡到皮曼曼,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先后得罪了班长严逸勋和班花皮曼曼,陈轩在班里的人缘可想而知,除了黄松,基本没人和他交朋友了。
陈轩刚上大学就遇上这么倒霉的事情,被班里同学鄙视,看不起,许静上了大学也被大城市的花花绿绿迷花了眼,一直埋怨陈轩家里穷,也是打心底瞧不起他。
可以说这段时间,是和风月分手之后,陈轩最苦逼的日子。
那时候自卑的他,只能和黄松相互取暖,在大学里几乎是最惨的那一类学生。
不过现在,一切全都不一样了。
如今的陈轩,已经今非昔比,再也不会有自卑之心,不会在意严逸勋和皮曼曼这些人。
因为境界不同,他们只是凡人。
“陈轩,你要真的没钱去毕业旅行,说真的,我可以借给你。”
严逸勋一副十分大方的语气说道。
同学们纷纷感叹班长就是大度啊,以前的事情,都不和陈轩计较了,居然还愿意借他钱。
“不必了,毕业旅行我不去。”
陈轩很冷淡的说道。
借他钱?严逸勋只不过想借故羞辱他罢了,陈轩一下就看透这家伙的心思。
“陈轩,你不是很傲,很爱面子的吗?真不去?”
另一边,严逸勋的忠诚小弟祝子林怪声怪气的说道,“要不,我把这学期的助学金,借给你?”
祝子林的话,大家都听得出来,这是在故意气陈轩啊!
因为陈轩的助学金名额,就是被祝子林抢走的。
现在,祝子林说要用助学金的钱来给陈轩,不是气他是什么?陈轩冷笑道:“祝子林,今年新款苹果手机已经出了,你不留着助学金换一部?”
他知道祝子林并不穷,每个学期的助学金都被祝子林拿去吃喝玩乐,或者买新款苹果手机。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