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以前我爷爷跟我说过,做事不能墨守陈规,人要有想象力和创造力。
麻衣派创派祖师李和,在创派之前,也是吸取了很多前辈高人的指点,集百家之长为我所用,并且有自我的独特理解,才创立了属于自己的门派,麻衣派。
这些前辈高人当中,有没有高僧,这我不知道。
爷爷还告诉我,每一个门派讲究传承,基本上都是传承祖师爷留下来的东西。
但传承二字,师父传,徒弟承,可在传承的过程当中,因为种种因素,能传下来的东西,一代比一代少,失传的东西比传承下来的东西要多得多。
以至于一代不如一代,不仅是我麻衣派,其他任何门派也都是如此。
就拿佛门的这《大光明经》来说,如果当时弘一法师没有传给我,那这《大光明经》是不是就要失传了?
不过我一想,弘一法师已经灵童转世了,这经书确实不会失传。
但这经书既然给了我,那不是多了一个传人,减少了失传的概率。
还有我本身学了这经书,已经在危及的时刻救了我几次,在地府这一战,到最后如果不是酆都大帝出手,我估计还得使出来。
之所以不使用,那全是为了顾及道门的颜面而已。
说白了,我多学东西,对我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我学的东西多了,对于我自身是有好处的,我可以学了,但我用不用,我传不传,这就是我的事了。
最主要的是,危及的时候可以保命。
试问一下,性命与颜面,哪一个重要?
“大师说的对,每个门派有每个门派的奥义和精髓,我并不排斥佛门,我只是看不惯现在那些寺院的做派而已,承蒙大师看得起,有机会的话,我自然乐意交流与学习,人嘛,活到老,学到老。”
这话是我深思熟虑之后才说的,也确实是心里话。
“好,施主果然有慧根,不枉贫僧苦口婆心,也担心十殿阎罗在你这边说贫僧的闲言碎语,其实道教没错,佛教也没错,传道各凭本事,正如你所说,每个门派也都有自己的精髓和奥义,但这些精髓和奥义也自己真真正正的传下去了,那才叫传教,像如今的寺院,虽然也有藏经阁,虽然也有经书,但很多经书都是残缺不全的,但即便是这些残缺的经书,又有几人有慧根,有悟性,有耐心和诚心去参悟?”
一听我答应,地藏王激动不已。
“对对对,大师说得对,我刚才也仔细想过这些事情。”
“贫僧修习佛法的年头也不短了,自认为对佛法的研究还是挺深的,如果你有心想学,贫僧可以毫无保留的教你,以你的悟性和慧根,肯定在很短的时间内,融会贯通。”
“好。”
我也一口答应了下来。
“行,那你在家休养的这些日子,如果方便,贫僧就住下了,不走了,贫僧把自创的《地藏本愿经》传给你,可好?”
“好。”
这部经书我听过,但具体威力如何,我不知道,我问道:“在地府一战,您使用的那些招数,也是这部经书吗?”
“对,不过那只是其中的几招而已。”
“好的。”
我认真的想了想,说道:“大师,毕竟我是道士身份,家传的道士,所以即便学了您的本事,传承了您的衣钵,有了师徒之实,却不能有师徒之名。”
我丑话说在前头。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