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3章 213 姻缘天赐挡不住(第1页)

林子陌今年已经二十多岁了,早就及冠,真算起来,比沈沧瑜还要大上两岁。

而如今,沈沧瑜都已然娶妻,夫妻美满了,而他却依然还单着,每每瞧见好友夫妻恩爱,就要发射‘单身狗’的怨念……

他年岁不小,便是现在娶妻都算晚了,一般人家的公子,像他这个岁数,连孩子都能满地跑了!

甚至速度快,有节奏的,快都能扯三拽俩,妻妾成群,儿女成堆了。

当然,林子陌之所以单着,是有具体原因的,在永平帝当政的时候,做为林家‘质’在京城嫡子,也是第三代的独子,林子陌,包括整个林家的处境都是很艰难的,哪怕衣食不缺,可被人排斥之感,却从来不少。

林家——子嗣一惯不丰,不过到并不似沈家般先天,而完全是人为。

林祖父和林父均都远在边关为将,而其女眷——林祖母和林母却被永平帝以‘保护’之名留在京城。

偏林家这两个男人,还都挺洁身自好,就算妻子数十年不在身侧,通房当然是有,却根本未留下子嗣。

林子陌是林家第三代的唯一一个儿子。

其实,原本林祖父膝下并不只林父一个儿子,林子陌是曾经有过伯伯叔叔的,只不过林家武将世家,从来沙场争战,百死不退,林祖父的儿子死的死,残的残,如今还健在的——不过只剩下林父一人而已。

事实上,林子陌身为男儿——林家第三代唯一的子嗣,却和女眷们一起‘被’留在京城,除了永平帝强硬要求之外,亦有林祖父和林父的意思。

留在京城,虽然不自由,可好歹能好好的活着,不会平白丧了命去!

为大晋,为百姓,林家男儿不惧死,可是……为国归为国,他们总要留条根儿啊!

万一林子陌也战死了,他们林家不绝后了吗?

这怎么行?

林祖父和林父几经周旋,百般思量,最终还是决定把年幼的林子陌留给祖母和母亲,父子俩毅然离开京城,远去边关,一走十多年,除了每月书信之外,战事紧张时,连年关都不会回来!

只留下林家孤儿寡母,苦苦挣扎在京城之中。

不过,日子虽苦,但林子陌却平安长大,保住了性命。

其实,从林子陌十五岁,初初算是长成开始,林祖母和林母就开始为他寻亲事儿了,毕竟,林家三代就他一个男丁,‘传承’压力还是挺重的,林祖母和林母都恨不得他今天娶妻,明天生子,三年抱俩,五年抱仨儿,子子孙孙,无穷无尽……

但,那些年,林家在朝中的地位实在是有些尴尬,那家世好,相貌好,人品好的姑娘,轮都轮不到他,就连那次一等的,对林子陌亦是挑挑捡捡,谁都知道,林家被永平帝忌惮,哪怕手握军权,可这位林家第三代最好的结果,不过就是在京城中纨绔一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作为。

这样的男儿,舍个庶女或者人才不出众的嫡女就可以了,那真正精心培养起来,可做宗妇,可撑家业的好女儿,配给他不是白白浪费了吗?

门家户对的人家,给出女儿总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可拿好女儿巴结的……林祖母和林母又看不上,她们好好的儿子,论相貌论人品,哪哪都不差,凭什么要将就?

——她们儿子配得上最好的。

就这么,挑挑捡捡,林子陌就妥妥的被剩下了,一剩下到二十多岁,直到废太子造.反,沈沧瑜掘起,林子陌的尴尬处境顿解,也跟着抖起来,封官拜印,执掌军权,他的婚姻市场,亦开始节节走高。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林祖母和林母反而谨慎起来,封门锁户,频频跟边关林祖父和林父通信……准准寻了将近一年的功夫,她们才决定好未来林家主母的几个备用人选。

“哦?!

子陌要成亲了?”

说起这个话题,沈沧瑜明显挺惊讶的,翻身起来,抬目瞧向洛楚尘,他道:“跟谁啊?哪家的姑娘!

!”

“你不知道林公子要成亲?”

洛楚尘也有几分吃惊。

据她所知,林子陌可是她相公小打儿一起长起来,最好的朋友了,每日同进同出,相处的时间比她们夫妻都要多。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