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不屑的一笑,就你这种废物,让你吃饱了也不会有任何区别!
我根本没有理会他的狡辩,抬手就准备狠狠揍他。
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还没下手呢,秦小怜和萧晴就一左一右的拦住了我。
萧晴很厌烦的看着我,嘴里骂道,“你给我住手!
张起,你是不是疯了,你怎么能打人呢?!
不就是一点吃的吗,没看到他们这么饿,这件事是你不对,快让开!”
我听得心底真是郁闷极了,我怎么能打人,刚刚分明是那刘辉先动的手!
“小晴你也别生气,刚刚刘辉也有不对,他实在是饿着了,所以说话语气也不好。
不过张起你真的不能这样,男人哪能小肚鸡肠,咱们流落荒岛就应该互相帮助,你说是不是?”
秦小怜一副和事老的样子,但实际上,话里话外却在指责我,刘辉那是情有可原,太饿了,我就是小肚鸡肠,不是男人!
这叫小肚鸡肠?在荒岛上,食物就是生命,那可是比金子还贵!
她还说什么大家应该相互帮助,意思不就是,我应该把食物送给他们?
这贱女人还真是会说话!
看她那样子,还一副幸亏当初和我分手了的模样,把我气的眼睛都红了。
我真想连她秦小怜一块打,但是想一想,真要打了她,萧晴肯定会阻拦不说,还指不定怎么想我呢。
这两个狗东西对我的诬陷,在萧晴眼里,就更成真的了。
憋了一肚子气,我坐在沙滩上不说话,那刘辉和秦小怜两个饿死鬼,很快就把剩下的烤鱼都吃光了,但是他们仍然觉得很饿。
萧晴听了,就说,“放心,这沙滩上好多吃的呢,海里面全是鱼,咱们等会就去捉!”
刘辉听了顿时一拍大腿,“捉鱼,这个我在行啊!
去年我去挪威旅游的时候,就参加过当地的渔民大赛,比的就是徒手捉鱼的本事,当时还得了冠军呢!”
“这么厉害?那我们可就有口福了!”
萧晴听了非常高兴。
“这算什么?捉点鱼而已,不是什么本事。
贝克·吉格斯,听过没有?就是那个荒野求生大师。
当初在奥尔良的森林里,我还跟着他在大海里极限求生,稍微学了几招,什么苦没吃过?”
“贝克·吉格斯?就是那个电视上经常演的,徒步穿越森林,沙漠绝地求生的那个?”
萧晴惊呼了起来。
没想到刘辉竟然还有这样精彩的经历,看不出来,她表叔介绍来的人,就是靠谱,刘辉这是深藏不露啊,竟然还是个野外求生的高手!
“哈哈哈,都是些不值得一提的长处,没什么了不起的。”
刘辉一副很谦虚的样子。
两个女人都对刘辉竖起了大拇指,眼底满是期待。
“看来只要有刘辉你在,咱们一定能活着等到救援的!”
萧晴完全把刘辉当成救星了。
我坐在一边没有说话,只是心底一阵阵冷笑,这家伙才是一天到晚吹牛逼!
他也就骗骗萧晴这种傻女人了。
这家伙要是真有那么厉害,刚刚能饿成这样?先前我可是看到他从树林里钻出来的,树林里什么食物没有?
刘辉和萧晴她们吹了一会儿牛,也觉得休息的差不多了,萧晴整理了下衣服,站了起来说,“不如我们现在就去海边,为晚饭做准备吧!”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