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上一次?上一次是哪一回?我有点想不起来。”
努力回忆,实在是想不起来。
“大哥,你忘了?就是在孤儿院那回。”
“原来你说的是那次啊,哎呀,这次根本没吃什么,我都说过了,你大哥我,是绝对不会骗你的,只要你想要,只要我能在能力范围之内,我绝对会帮助你的。”
“这不就得了,大哥,走啊,跟我去食堂,我听说咱们学校的食堂,中餐可是一绝。
那可是从外面专门请来的中餐师傅。”
“你瞅你那点出息吧,不就是个中餐师傅吗?你在家里想吃什么吃不到?还需要跑到这里来凑热闹。”
见到袁华那个满面流口水的模样,罗天一很是不屑。
“大哥,你有所不知,从小到大我被我老爹管教的很严,因为害怕我被人下黑手、搞死。
从来上下学都是车接车送。
就连中午吃放的食物都是我老爹让管家送来的,可以说,从小到大我都没吃过一次食堂,你能想象到那种对待食堂的渴望吗?”
此话一出罗天一,直呼好家伙。
怪不得,看着袁华这小子,不接地气,原来是他老爹让袁华不食人间烟火。
作为自己的小弟,不食人间烟火这怎么行呢?
于是乎,罗天一为了带自己的小弟,长长见识,最终答应了袁华去食堂吃饭的请求。
还真的别说,刚一走出教室,从前上学的感觉就这样来了,尤其是吃中午饭,往楼下赶的时候,这种感觉最为强烈。
由于罗天一不认识路,所以就由袁华带头走在前面。
很快,二人就来到了食堂。
不得不说,无论是哪个世界,哪个学校,哪个年级,食堂拥挤,这一点是永远都改变不了的。
毕竟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
就算是再牛掰的小仙女,她也得上厕所。
看到食堂“昔日”
景象的罗天一,DNA一下子动了起来。
“华子!
还愣着干嘛?赶紧冲啊!”
说完罗天一就带着袁华,冲进了人堆。
他可太懂这些啦,食堂为了不浪费粮食,做食物一定会相对少一些。
只有这样供不应求,才会彻底响应国家的号召,不浪费粮食,达成光盘行动。
正因如此,想要吃饱饭,就要靠自己的能力去争取,他喵的,连吃饭都不积极,那干什么事情能积极?
不得不说,其实罗天一想的非常没错,而且食堂一直以来,就是采取供不应求的这种方法。
让学生在这种激烈的环境下,产生对抗,从而激发起他们的好胜心理,发起冲突更更好。
大不了就进行一场御兽师食堂大决斗,赢了的人吃东西,输了的人饿肚子。
要问这个方法,是谁想出来的?那当然就是叶倾晨老师提到的次数最多的校长大人了。
见到自己大哥,冲上前去,作为小弟的袁华也不甘落后,随即就跟着冲了上去。
由于是三个年级,分开时间段用餐,所以这个时间段只有一年级的学生。
虽然单个年级的人数不是很多,但是同时围堵在中餐的供餐区域,这个数量的人数,也算是相当恐怖了。
想要吃到中餐,那也是相当的费劲。
已经身处在人群外围地罗天一,自然不会给那里面的人率先拿走可口的食物。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