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1章 明牌(第2页)

“从这个预言来看,那个典当行的老板,监守自盗,要查一下他的动机。”

“必要的时候,拉经侦队进组,看有没有洗钱的嫌疑。”

林胜男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了,现在赃物在我们手里,主动权在我们。”

“这个预言,等于帮我们敲山震虎,就看杜宗怎么自圆其说。”

“下午约一下这个杜宗,注意,避开城隍庙和那个什么巷来着,既然预言这么写了,我们偏不按他的来,我倒要看看,明天这件事到底会不会真的发生。”

林胜男离开局长办公室后,立刻联系杜宗。

杜宗报案的时候,留了联系电话的。

电话从头响到尾,无人接听。

再打,直接关机了。

林胜男相当恼火,当初这孙子来报案的时候,说丢失的东西金额巨大,有些还不是死当,是要还给人家的,现在丢失了,怎么和典当人交代。

现在联系他,竟然不接电话。

林胜男决定去一趟典当行。

虽然今天是六月十一号,距离玄测预言还有一天,但林胜男依旧不敢怠慢,玄测预言里,对方可是有枪的,极端危险。

林胜男去枪械库领了枪和子弹,包括防弹衣,叫上了助手小张。

林胜男是部队转业的,在部队,虽然不是特种兵,但相关的训练,并不比特种兵少。

林胜男对自已的枪法和身手,还是比较自信的。

小张刚从警校毕业,二十二岁的大小伙子,对林胜男这个师姐,还有点崇拜。

但业务能力一般,毕竟没有经过社会的摔打。

好在人比较机灵,文笔不错,带过去做个书记员还是不错的。

一般警察提审嫌疑人,都要两个人。

第一可以相互证明,相互约束。

第二可以打配合,容易撬开嫌疑人的嘴。

小张看到林胜男全副武装,不解道:“林姐,我们是刑警,又不是重案组。

并且这个案子,只是一个普通的失窃案,犯得着如此重视吗,如临大敌似的。”

林胜男没好气道:“案件无大小,失窃案里面就没有穷凶极恶之徒吗?”

“现在社会上,五十万就能买一条人命。

这个失窃案,金额都上千万了,难免会有铤而走险之徒,你也要穿防弹衣。”

小张缩了缩脖子,脸上露出害怕的表情说道:“林姐,你说得我都怕起来了,要不,你另外找个人吧。

大刘,他身手好,枪法准,临场经验丰富。”

“我也知道找大刘呀,但人家大刘在别的案子上,这点小案子,去麻烦大刘,说得过去吗,让你准备就准备,我一个女的都不怕,你怕什么?”

“那不一样,林姐可是军队之花,受过专业训练的,精英中的精英,我还只是个学生,还在实习期呢。”

“你去还是不去,你要是怕的话,我找别人。”

林胜男有点不耐烦了。

一个长得倒是蛮帅的男孩,没点男人气概,不去做演员,来做什么警察。

热门小说推荐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皇帝从村夫开始

皇帝从村夫开始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