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们对我的好,我铭记在心,我想说的是,我作的恶,还不止这些。”
“二姐……哦不,林女士,还记得上次你洗澡被偷窥的事吗?你们都认为是我干的,我当时死活不承认。”
“现在!”
林佑舔了舔嘴唇说道:“我承认,就是我干的。”
“你!”
林诗彦满脸羞怒,指着林佑骂道:“简直厚颜无耻!”
林佑说完又看了看大姐林潇彤,这一眼,看得林潇彤浑身发毛,骂道:“你这小色魔,难道也看过我……?”
“这倒没有,不过上次你和那位陆少爷约会的时候,是我将你送给他的手表换成了癞蛤蟆,让你和你的陆公子受惊了,我在这里向你道歉。”
林佑没理会林潇彤一脸的震怒,对林潇彤弯腰鞠了一个躬。
然后又看着蓝琳说道:“妈妈,我除了偷了你的手镯之外,还偷了你买给林天阳的手表。
我很抱歉,我以为那只手表,和你买给我的那只一样,都是拼夕夕上买的两百多块钱的表。”
“我早知道百达翡丽这么贵,打死我也不敢偷,真的对不起!”
蓝琳一脸的震惊,同时也有点愧疚,当时两个儿子都过生日,前后相差几天。
林佑先过的生日,考虑到林佑上学不能用手机看时间,就随便买了个表给他。
而林天阳过生日的时候,自已不仅仅给林天阳买了一百多万的表,连在外地上大学和工作的几个姐姐,都给林天阳买了礼物。
可那块百达翡丽,在第二天,林天阳说手表不见了,还暗戳戳地说,好像看到过哥哥来过他的房间。
于是,怀疑一旦产生,罪名就已成立。
当晚的林渊对林佑是威逼利诱,林佑咬死了说自已没拿。
现在却亲口承认了,是自已拿的。
躺在沙发上半死不活的林天阳听到林佑的话后,也是一脸的震惊,然后迅速进行表情管理,对林佑说道:“
哥,其实你用不着偷的,你只要跟我说一声,我就会给你的,毕竟,你是哥哥……而我只是……。”
林佑不理会林天阳的暗示,看着蓝琳说道:“妈妈,还记得你的那只贵宾吗?”
蓝琳已经被眼前的儿子自黑式的坦白惊呆了,结结巴巴道:“它才两岁,你就偷着去卖掉了?”
“你可知道,那是我儿子?我当时找了整整两个月。
你心到底是多硬,才能做如此伤天害理的事呀?”
蓝琳哭了。
林佑一脸的不在乎,辩解道:“蓝女士,你说错了,我没卖那只狗,我杀了……吃了!”
这下一家五口全部惊呆了,连林渊都没想到,一向唯唯诺诺,说话不敢大声的儿子,竟然如此恶毒。
林渊头皮发麻,然后他看到了林佑转头看向了自已。
“爸爸……林先生,到你了。
你还记得上次和鼎城集团关于西郊那块地的合作吗?”
“难道是你?”
林渊瞪大眼睛,一脸的难以置信,“你有这么大能耐?”
“是我搅黄的!
其实很简单的,林先生,我凑巧拍到了你和鼎城集团那位副总私下交易的场景,然后将视频发到了网上而已。”
林佑看着眼前脸已经涨成猪肝色的林渊说道:“我说完了,你们可以打我了。”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