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七章
第二天清晨,众人早早起床收拾。
在吃早饭的时候没有看见周庆财,原本以为他和昨天一样,早早起床吃完饭去王家帮忙了。
在李秀文收拾桌子的时候,听见后面有人打开门出来,回头看去是周庆财。
秀文有些惊讶,但也没说什么,以为他昨天都干完了。
谁知道,看见秀文在收拾桌子,周庆财说:“怎么回事?我还没吃饭,三嫂你怎么开始收拾桌子了?”
听见这句话,秀文有些尴尬,她不能说,是刘氏觉得众人都吃完饭了就让她收拾的。
幸好刘氏在屋里听见了,刘氏看见周庆财还在这里,有些急了,赶忙问他:“怎么回事?你今天怎么不去王家了?”
周庆财一听,也生气了,“娘,你不知道,王家啥活也不干,全都指望着我一个人。
合着就我是拉磨的驴了。”
刘氏想说什么又被周庆财给打断了,:“何况我给他家干一天的话,中午就让我吃野菜,连晚饭都不给我吃,真把我当他家驴了啊。”
他越说越气,今天说什么都不去王家了。
刘氏听着周庆财的描述,心里也十分生气,但是没办法,他家已经和王家换聘书了,要是不去外面的人指不定说什么闲话呢,就算两家婚事出了什么问题,以王家的性子,肯定不会把聘金给还回来。
在这个时候,刘氏终于意识到王家不算一门好亲事。
她的前三个儿媳妇,不说老大家的和老三家的爹娘有多疼闺女,就连老二家的没事不回娘家也不会这么干。
刘氏又想起楼老太对她说的话,果然还是算计错了。
刘氏又自己去厨房单独给周庆财做了早饭,让他吃完再去王家干活。
周庆财想着那以后是自己的岳家,也只好答应了。
看见母子两人在那里小声聊着,李秀文也慢慢离开院子去后院喂鸡了。
在后院看见正哥儿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
李秀文走过去,摸了一下他的脑袋。
正哥儿被这一动作吓得跳了起来,转头定睛一看是三婶,“三婶你走路怎么没声音啊?”
正哥儿被吓得眼睛都瞪的圆溜溜的,活脱脱一副小可怜模样,“我还不是见你在这里想事情想的入神了,不想打扰你啊。
你想什么呢?这么小还有事情能困扰你啊?”
正哥儿听见这话,立马往三婶身后看,发现没有人,才示意李秀文蹲下。
秀文照他说的做,蹲下身子。
正哥儿这才凑到她耳边说:“三婶,我是觉得四叔好没用啊!
我在想我以后可不能像他一样。”
秀文看了一眼小萝卜头,不禁失笑,连自己侄子都看不起周四郎了。
虽然这样想的,但是李秀文还是教育了正哥儿:“正哥儿,那是你四叔,以后不准在别人面前说长辈的坏话。”
正哥儿一瞧三婶这幅严肃的表情,就连连点头。
秀文的表情这才放松,她清楚大嫂想把正哥儿送去学堂,要是被外人知道正哥儿说长辈的坏话,那这学堂可去不成了。
不过,她也清楚,正哥儿这是把她当自己人才会说这些,要是换成其他人,正哥儿只会把话说的比谁都好听。
心里想着,李秀文又开始看着正哥儿瞧,她认为正哥儿是真聪明,若是送去学堂指不定真的会走上官道。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