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耐心地开解,让小妹沈玥瑶不再那么担心了,沈维默这才牵着她的手,一起进了院门。
只不过,也是因为这一些事情,沈维默的心情可没有那么好。
进了院子,看到父亲和小弟,正跟爷爷在客厅那里说话,沈维默还是带着小妹沈玥瑶一起,跟爷爷打了个招呼。
之后,沈维默继续牵着小妹沈玥瑶,走到了边上的房间里。
他手上还拎着个袋子,得把东西放好先。
察觉到了沈维默跟沈玥瑶对自己的疏离态度,沈群松有些意外,有些烦躁。
今天做出了决定,今后,他们老两口,就分开跟着儿子吃饭,不再自己开伙了。
这,也是沈群松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之后所决定的,也跟老婆子洪三丫分析了各样的利益得失之后,得到了老婆子的支持。
他们虽然手里头还有一些老本钱,但这一次给沈诚海交了赌债,还是去了一大块的。
他们两人目前没有多少额外的收入了,就靠着这一些老本钱,还有儿女们的孝顺,来维持着一些开销。
如果,大儿子沈诚江不理他们,真的疏远了,这带来的后果,并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
想明白了这一些,沈群松这才会做出了这一个决定,而且今天就过来了。
对于父亲的这一个决定,沈诚江自然是全力支持。
尤其是父亲态度上的软化,多了对他的关切,还是让沈诚江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多年的缺憾,一朝得到了弥补,沈诚江对于父亲态度上的变化,还是多了期待的。
沈维琛,则是大大咧咧的好性子,基本上是那种不记仇的类型的。
因此,在爷爷释放了一些善意的时候,沈维琛直接忘记了过往的那一些事情。
当然了,那一些不好的事情,沈维琛一向不爱记住。
在这一点上,沈维琛跟沈维默沈玥瑶,性格有着很大的不同。
也是以为从沈维琛这里得到了良好的改变,让沈群松有些意外,有些羞愧,也多了跟大儿子一家改善关系的动力。
三人都有意要改善关系的,谈话也就越发的自然,亲昵起来。
但是,等到沈维默跟沈玥瑶进来,沈群松敏锐地察觉到了大孙子和孙女,似乎,对他并没有什么好感?!
!
!
这样的发现,让沈群松脸上的笑有些僵。
可沈维默是说要去放书本的,他总不好直接拦着吧。
想到自己跟大孙子沈维默,还有孙女沈玥瑶之间的相处状况,沈群松却是没有能够想到多少。
从沈维默小的时候就分了家,那个时候起,他并没有跟大孙子有多少接触。
虽然都说是大孙子老儿子,老人家的命根子,可因为那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沈群松很少跟彭淑桦,还有沈维默,沈玥瑶走近过。
如今想想,他们之间的相处真的是很少。
也难怪,沈维默跟沈玥瑶,对他并不亲近。
即便是知道了这一些,但沈维默已经该懂事了,却对他这样的疏离态度,还是让沈群松越想越是恼火起来。
他是长辈,是祖父,总不能够要他去跟大孙子道歉吧?
再说了,帮不帮忙带孙子,这都是他们老人家的自由,没有规定一定要帮着带孩子,才会得到孩子们的尊重!
可心中这样想到的理由不少,沈群松还是有些心虚。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