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吃过早餐后,郁龄接到阮助理发来的资料,资料上的东西自然是关于S市郊的那个农家乐,农家乐的名字叫莫庄农家乐。
看过资料后,郁龄忍不住问道:这个农家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奚辞嗯了一声,指着其中一张相片道:这张相片,应该是在白天时候照的,当时的阳光很好,可是拍出来的东西却有点暗淡。
”
这张相片拍的是农家乐里的一角,那里有一个非常有特色的木制屋子,后头靠着低矮的山壁,周围种了很多果树,此时阳光正好,从树fèng间筛落的光点跳落到地上,周围还有片片树荫,荫外是大片糙地,阳光直she而下,整个世界都是明媚的。
可是这样的明媚之中,整张相片的格调又显得有些黯,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相机的像素并不高一样。
可能是拍照时没注意调了光线吧。
”郁龄不确定地道。
奚辞其实对这些高科技的东西依然是一知半解的,听后也没反驳,说道:等到了那里就知道了。
”
郁龄应了一声,将关于莫庄农家乐的资料反复看了几遍,直到都记下了,方才将它丢开。
虽然她现在恨不得将妈妈的魂魄都收集齐全,好让她能进yīn间投胎,可也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只得按捺下来,该gān什么就gān什么。
第94章
在家里混了两天后,他们终于收拾行李准备出发。
出发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处理,就是他们家的新成员,一只叫二哈”的狗。
二哈来到他们家已经有两天了,它对这里适应非常良好,虽然空间没有江家祖宅大,没办法让它到处撒欢,不过有得就有失嘛,阳台上那一片地方可不是江家祖宅比得上的。
虽然还没有开智,但它本能地明白,靠近这些植物,对它有极大的好处。
所以每天除了在屋子里撒欢探险外,其他时间它都会趴在阳台上,连它的狗窝都拖到这里,晚上恨不得就睡在放置盆栽的架子下面。
二哈的表现,也让郁龄清楚地认识到有间花店里的植物确实不平凡。
听说他们要出门,二哈蹿了过来,用身体蹭着郁龄的腿,不过被奚辞一瞪后,赶紧呜呜地叫着退开,但是依然咬着她的裤脚,表示要跟着一起出门的意思。
就算它再二,它也是明白主人这是要出远门了,出门去玩怎么能少了它呢?
坐好!
”郁龄抽了抽腿,发现它咬得很严实,抽不开,不禁瞪了它一下。
二哈马上一屁股坐下,蹲在郁龄面前,抬起一张凶猛的狗脸,蠢蠢地看着她,时不时地伸舌头,然后嗷呜一声。
别卖蠢!
”郁龄一巴掌拍到它脑袋上,和它说道:我们要出门几天,你在家里看家,给你准备几天份量的高级狗粮,如果你不喜欢吃狗粮也没关系,我会让阿姨每天过来给你煮饭,你看这样行不行?”
郁龄说的阿姨是以前照顾她的佣人,是江家的老人了,郁龄自己一个人搬到这儿后,江禹城担心她照顾不好自己,特地将自己信得过的佣人派过来。
二哈看着她,似是不明白她的意思。
郁龄想了想,拿来一盆塑料骨头玩具,随便拿了几根,然后分别摆了三堆,第一堆放一根骨头,第二堆放两根骨头,第三次放三根骨头。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