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4章 幸运7的力量(第1页)

人形巨虫发出尖锐的爆鸣,无数只利爪闸刀划破空间,一只只半米蚊虫从中飞涌而出。

楚晚宁身化夜色,无惧大型蚊虫的冲锋,那些蚊虫在触碰到她身体的瞬间,就会被同化成一抹抹夜色,与此同时,她小腹上的图案在不断增加着。

萧天晴跟在楚晚宁身后,手持锋利无比的【幸运7】疯狂在战场上切割着,虫子的残肢断臂夹杂着绿色血液几乎沾满了他全身。

娇小的身躯立于广场之中,竟让人感受不到一丝弱气,不得不说粉色的刀刃与他现在是绝配。

伴随着击杀虫子数量的变多,萧天晴发现,自己手中的【幸运7】仿佛活了过来一样,都不用他出力,这把刀刃就会自己寻找目标砍下去。

“是那个粉色大脑的缘故?”

上次【衔尾蛇】事件,他就是用这把剑触碰自己的脑袋,从而激发了藏匿于脏骸中的群体意识,这种激发第五特性的力量很有可能是来自覆盖在上面的那一层粉色。

难道【幸运7】能够使用脏骸的能力?

那个粉色大脑的特性附在了它上面?

有了这个推论,接下来就是实践,上次自己应该是误打误撞的使用了其中一个特性,假如这个推论成立的话,那么他至少还有四个特性能用。

从猎虫队的资料库中了解到,脏骸的形状很大可能跟自身能力有关,比如【骷髅之心】就是以自身为核心,将全身骨骼都附上了【不朽】特性。

【幸运7】所吞噬的脏骸形状是一个大脑,大脑应该出现什么样的特性?作为所有能力基础的本质又是什么?

不得不说【幸运7】的自动杀怪给萧天晴节省出了许多思考时间,回想起当时战斗的场景,为什么具有不可触碰特点的【无形手】能够被触碰?

萧天晴感觉自己抓住了重点,原本无形的东西实体化,大脑、具现、实体化、水母一样的怪物、能够引出脏骸的群体意识......

难道是?!

萧天晴直接将手中粉色的刀刃一扔,同时张开自己的双手,嘴角止不住的上扬。

那些虫子可不会思考那么多,在它们看来,眼前的人类撤掉了自己的防御,将破绽全部漏了出来,毫无疑问,这是最好的攻击时机。

它们瞬间前仆后继起来,手中的利刃对准了眼前人类所有的致命部位。

“来吧!”

利刃毫无阻隔的穿透了萧天晴的身体,深深的扎了进去,甚至还有几支扎进了他的心脏。

但是萧天晴不慌不忙,神色中没有任何惊慌,只见他的身体涌出粉色的光芒,紧接着半透明化。

随后,消失了。

虫子们还在奇怪猎物为什么突然消失,下一秒一个身影凭空出现,他手持粉色刀刃斩出一道刀光。

绿色的血液瞬间喷涌,这些虫子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就直接饮恨西北。

“真是个奇妙的能力啊,怪不得当时会陷入苦战。”

热门小说推荐
繁星万丈

繁星万丈

叶默默曾经救过顾宇洲一命,可顾宇洲却因为一场车祸不记得她。她不顾一切嫁给他,却只能看着他跟别人恩爱,直到她怀孕,她才知道,原来顾宇洲真的没有爱过她。...

全民转职:开局百倍经验,无限升级

全民转职:开局百倍经验,无限升级

游戏降临现实,魔物横行,副本秘境频出,蓝星进入全民转职时代。人类可以通过转职获得超凡力量,杀怪升级,不断变强。穿越而来的林寒再转职后,获得百倍经验的能力。别人辛苦杀怪,艰难练级。林寒随便杀只怪,等级狂飙,并且没有上限,无限升级,无限提升。而且经验还可升级技能,垃圾技能也能升如神技。当诸神降临,欲要行毁灭之举时,林寒看着他们不过千级的等级不屑一笑,默默看向自己的属性。等级百万!基础剑术lv99999!一剑破苍穹,一剑灭神明。...

村野生香

村野生香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狐狸的美男图鉴

狐狸的美男图鉴

(1vNHE,女主白甜但不傻!!!)白狸穿了。魂穿兽世小狐狸,睁眼即是恋爱。看着眼前的清冷如谪仙的白蛇,白狸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本以为故事就是找个老公幸福生活时,居然发现自己穿的是本兽世小黄文。是个连开局都没活过的连炮灰都算不上的配角(女配设定只是一个增加趣味的副线,主打的还是甜蜜恋爱看美男哈)...

意乱

意乱

未婚夫勾搭继姐的那个晚上,林芝意转头就爬上了别人的床。在同一家酒店,一墙之隔,林芝意听着那对狗男女的跌宕起伏,却享受着眼下的肆意欢畅。床上,燕城有名的海王徐言川在她耳边低语弟妹,我们可不能输再后来,他们闪婚成了夫妻。所有人都等着看林芝意被弃如敝履,独守空房。甚至有人设赌,赌徐大少婚后还会睡多少个女人。徐言川亲自下赌注1个。婚前婚后,都只有她一个。赌局结束,徐大少带着盆满钵满的翻倍赌注,来到林芝意面前求表扬老婆大人,我给你赢来了一年的生活费,求亲亲,求贴贴!所有人大跌眼镜说好的海王呢?怎么变妻奴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