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然,客观的说一句,此人作为一名海军在基本素质——战斗力,这一方面还是过关的。
正因此,比格·马奥斯在海军之中的“地位”
也水涨船高,甚至还获得了只有海军之中的精英才有的代号——“灰鼠”
。
当然,由于他做的一些卑劣勾当,私底下不少海军同僚将他称作“本部硕鼠”
。
据说,与其同为本部将校的“赤犬”
萨卡斯基就曾经多次表示要打爆比格·马奥斯的老鼠脑袋。
当然,也有很多人不相信这种风闻,毕竟,以萨卡斯基的性格,若是真有这般想法,恐怕就不会仅仅是声称这么简单了。
作为天龙人在海军之中最为“忠实”
的走狗,为狩猎原住民的世界政府舰队保驾护航,这样绝大多数海军都不愿意执行的任务,正是他求之不得的“美差”
。
此时的马奥斯正竭尽全力地奉承着站在他身边船上的男人,他以一种极端讨好,近乎于谄媚的语气对盖林格圣汇报道:“尊贵的盖林格圣大人,属下已经将方才妄图逃离菲利尼基的‘类人生物’完全消灭。”
高冷的盖林格圣并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表示满意。
事实上,虽然说看起来是两人在说话,但实际上大都是比格·马奥斯在说,而盖林格圣只是偶尔给出一丁点儿的回应而已。
不过,盖林格圣的态度,并没有剿灭马奥斯的热情。
他深知,对于天龙人这样高高在上的世界贵族,就连舔都是要极有耐心的。
而且,他的努力也并非没有收获,想要舔盖林格圣的人可以从圣地排队一直排到香波地群岛,怎么他就单单不赶走马奥斯呢?
因此,马奥斯非但没有打退堂鼓,反而更加恭敬地说道:“大人,这次的‘巡猎’您为什么不亲自参加呢?要是您此番出手,绝对能够拿下第一名。
到时候,您不但是‘神之谷’的英雄,就连‘菲利尼基’的英雄这个称呼,都将被您收入囊中!”
这一次,盖林格圣终于开口说话了,他以几乎是对比格·马奥斯完全不屑一顾的口吻冷冷地说道:“不要操心不归自己管的事情。”
“是,请尊贵的盖林格圣大人恕罪!”
马奥斯屈膝行礼,他的脑袋深深地低了下去。
盖林格圣根本不在意马奥斯做了什么,他的目光一直盯着菲利尼基的方向,他的心也早已经飘到了眼前的岛屿上。
与很多外人的想象不同,当年的“神之谷”
事件,事实上给他这位“神之谷的‘王者’”
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在那场大战之中,他失去了自己年仅一岁的亲生骨肉。
虽然在战斗之中盖林格圣的确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相比较真正大显身手的罗杰、卡普以及洛克斯海贼团云集的强者,他的戏份显然还不够看。
更何况,神之谷事件已经作为世界政府的最高机密被牢牢封印,盖林格圣的名声也就远没有他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响亮。
因此,他一直希望,能够获得一个真正属于他的机会,让他的名声更加响亮。
“最好能够一口气成为‘神之骑士团’的司令!”
盖林格圣在心中暗想。
喜欢海贼王之弑神请大家收藏:(www.cwzww.cc)海贼王之弑神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