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周长风也清楚,由于自己的身份比较特殊,他们是无权命令自己参与这个存在不小风险的任务的,这就是为什么之前沉瑜说的是“半要求、半请求”
。
大都督府作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其所辖的情报处有许多特权,然而这些特权也只是相对的,至少在借用禁军军官这件事上也得规规矩矩地向卫戍指挥使司提申请。
据沉瑜所言,满足条件的最佳人选其实真的寥寥无几,几十年来在西北边陲、西南边陲与沙俄军队和英缅军队交手过的人虽不少,然而那些军官如今少说也都升到中校和上校了。
上一次双方爆发成规模的冲突还是三年前,然而参战兵力也就两个排。
“其实如果你不同意,我们还可以去找边军挑人,不过也挺麻烦。”
“我个人同意其实没什么用,你们要说服卫戍指挥使司。”
“诛贼既是大义也是旨意,他们不会不放人的。”
这个任务确实很难,但周长风喜欢挑战困难。
什么是特种部队?特种部队的精神就是“能人所不能”
,天生就是创造奇迹的。
他穿越前所属的集团军自然是也有特战旅,尽管与两栖重装旅的自己不沾边,但偶尔也会去交流参观,顺带蹭个饭,运气好还能吃上几顿三类灶。
就特战理论和阅历来说,他虽然连半瓶水都没有,最多就瓶底的一点水,不过引领如今大明特种部队的入门应该是足够了。
“所以,我们能获得多少资源来保障这个任务?”
在欣然接受之后,周长风如是问道。
“很多,这种叛国之贼人人得而诛之,皇帝也首肯了。”
那名胖子意味深长地说:“否则我们哪儿请得动你?”
他是大都督府情报处行动科的科正,杜光桥。
司的主官称主事或司正、所的主官称所正、科的主官称科正,然而人们一般会直接叫“长”
。
“行,那这方面我不操心,我只说我的要求。”
周长风环视众人,陈述道:
“虽然是要去突袭,但是人员绝不能多,大约二十人左右吧,要精不要多,一半是兵,另一半的人有突出特长。”
“什么算特长?比如百步穿杨的神射手、精通爆破的专家、擅长开锁盗窃的惯偷、以一敌多的格斗大师。”
“然后嘛,还有像什么会化妆易容的、能飞檐走壁的、会开车开船开飞机的,如果还会说外语就更好了。”
他的话音落下之后,杜光桥、沉瑜几人面面相觑。
特长?你这是在搞武林大会呢?
一脸无语的杜光桥开口道:“周长官,虽说我大明能人异士不少,不过短时间内想寻到你所谓的这些人可不容易啊,况且这种有本事的人一般比较傲,很难请动他们。”
“能找多少是多少吧,二十人一半也就十个,应该不难。”
周长风想了想,沉吟道:“其余十人就从军中斥候单位里边挑,要那种军龄至少四年的老兵……算了,这十人直接用我的兵吧。”
随后,众人又讨论了一下其它事情,比如最关键的时间期限。
在场的都不傻,东拼西凑的队伍是需要时间来磨合的,否则一群互不相认的家伙们在一起能发挥多少本事?
然而就时间上来说又应该是越早越好,因为拖得越久,柴国义就可能透露更多的信息;同时英国人也可能会将之转移。
因此,大家认为在简单磨合之后就应立刻出发。
英国人出于外交上的考虑并未将柴国义送回本土,这对于诛杀行动来说是好事。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